磐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磐政办发〔2010〕2号
磐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磐石市2010年农资市场专项
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磐石、明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办、局,各相关单位:
《磐石市2010年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一○年一月五日
磐石市2010年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和吉林市关于农资市场整治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农资生产、经营秩序,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全市农业农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针,按照《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农业生产资料监督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及《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上下联动、打防结合、突出重点、打假扶优”原则,全面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提升农资产品质量,切实保障农业生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加强源头治理、狠抓市场监管、强化服务指导和制度建设,严把生产、流通和使用三个关口;引导建立新型农资产销机制,提高放心农资产品覆盖率,促进我市农资市场健康、规范、有序发展;有效监管许可企业农资生产经营行为,依法清理无证无照农资生产经营业户,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产品行为,进一步规范种子生产经营档案、农资产品包装标识和农资产品广告,全面提高农资产品质量和经营户销售服务质量。
三、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要精心组织,重点推进,分步实施,狠抓措施落实,切实形成合力。
(一)1—2月份:开展农资经营主体的审批手续清理整顿工作。
(二)3—5月份:开展农资市场整治工作,主要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3·15”消费宣传日活动。
(三)6—9月份:开展农药、化肥专项整顿工作,重点开展抽查、检查高毒农药、限用农药和毒鼠强工作,检查肥料登记产品的登记证是否齐全、有效,产品包装、宣传是否符合要求。
(四)10—12月份:开展检查、总结、验收各项工作。
四、工作任务
(一)开展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审查工作,净化市场环境。全面开展农资经营主体核查清理工作。对超范围经营的经营主体严肃查处,限期整改;对无证无照经营、虚假宣传农资产品等经营主体予以取缔;对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做好初审并依法进行许可、证照审批,分户建立经营主体户口档案,实行动态管理。
(二)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为农业生产提供可靠保障。加大对种子(种苗)、农药、肥料监管力度,严格查处经营中违法违规行为。实行“三查”制度:即一查进货渠道,检查是否从正规渠道购进,并提供原始进货发票单据,严把准入关;二查种子的外包装、合格证、质量标签,严把质量关;三查种子实物是否与标签标注的内容相符,是否过期、失效、变质或以次充好、以假充真。进一步加强对农药、肥料的监管,强化对高毒、高残留和禁、限用农药的监管和对配方肥定点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的监测,建立完善的配方肥质量追溯管理制度,严把责任关。
(三)加大坑农害农案件查处力度,切实保证农民的合法权益。完善举报制度,鼓励社会积极举报各类制售假劣农资,对群众反映强烈、农民投诉举报的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商品进行质量检测,发现问题严肃查处。对已查处的违法单位或个人,要及时进行“回头看”检查,严防反弹。对群众举报的假劣农资案件线索要进行认真梳理,确定重点对象,组织力量进行集中查处。
(四)探索分类监管体系,推进农资信用建设步伐。探索和推进农资信用体系建设,研究制定农资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和管理办法,逐步推行分类管理。将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资格、质量抽检结果、违法行为记录、消费者投诉、公众评价等信息纳入数据库,建立信息平台。对信誉好的企业给予扶持和鼓励,对失信和有不良记录的企业要予以警示或限期整改,将严重失信企业列为重点监控对象。
(五)支农惠农,提高农民的自我发展和防护意识。充分发挥农口部门的技术优势,结合实施“科技人员三下乡”等活动,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指导农民科学购买和正确使用农资产品。积极组织各类协会、中介机构和科技推广部门开展农资品种和技术推介发布活动,提高农民科学使用农资水平,培育精通业务的农民骨干,使之成为农资打假义务监督员、宣传员和识假辨假的技术员,增强广大农民群众自我防护意识和保护能力。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农资市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副市长卢永哲担任组长,成员由农业、工商、质监、畜牧、公安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农业局,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调度和指导工作。各乡镇街区也要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将各项任务责任落实到人,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立农资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各项农资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二)健全工作制度。一要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及《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规定法律程序,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执法公正、高效、廉洁。二要加强内部规章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大对农资经营单位准入许可管理力度,提高“种子风险保障金”金额,提升种子行政许可办理标准,健全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签发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三要强化执法力度,采取打假和扶优相结合,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建立责权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综合协调的农资打假长效运行机制,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四要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组织各类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执法技能和职业道德,做到执法公平、公开、公正。
(三)明确部门责任。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履行监管责任,加强协同配合,切实将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市农业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整治工作;市工商局要继续开展好 “红盾护农”行动,加强对证照、产权保护、农资广告的审批工作,规范市场经营主体;市供销联社要充分发挥市场主导作用,配合做好农资市场整顿工作;市质监局要围绕生产领域集中整治区域性质量问题,同时开展好“进百村、近百户、抽百样”活动,保证农资产品质量;市公安局要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犯罪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处理暴力抗法案件,确保整治工作开展顺利;市发改局要加强对农资价格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哄抬物价行为,保持农资市场价格平稳;市商务局要严把市场准入关,认真清查我市经营主体,切实维护农民根本利益。
(四)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利用“12316”三农服务热线和电视、广播、网络、宣传单等多种手段,宣传农资打假工作经验和成效,宣传农资法律法规,普及农资识假辨假和科学使用知识,提高农民维权意识和能力。
(五)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阶段性工作总结,总结经验,正视不足,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到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部门要明确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和办法,保证工作落到实处。
(二)各部门要严肃工作纪律,严禁推诿扯皮和行政不作为,严肃处理工作失职责任人。
(三)各部门要严格执行重大案件上报制度,绝不允许迟报、漏报、缓报、瞒报。
(四)各部门要设立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开。
附件:磐石市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磐石市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卢永哲 副市长
副组长:王 峰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富江 市农业局局长
聂翠霞 市工商局局长
李怀忠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成 员:孙景宏 市农业局副书记
高宝仁 市工商局副局长
卢继春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王春荣 市公安局副局长
陈振国 市商务局副局长
张子华 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郭春洁 市供销联社副主任
办公室设在农业局,办公室主任:孙景宏(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