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12日 星期二
登录注册适老化 | | 手机版 | |微信公众号无障碍
WWW.PANSHI.GOV.CN
中共磐石市委、磐石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磐石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4-05-22    来源:磐石市人民政府
字号: 变大 变小
收藏 打印
       为深入贯彻落实吉林省民营经济发展大会精神,按照《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实施意见》要求,助推全市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进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五届三次会议精神,按照“三抓、两保、两提升”工作思路,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促进“两个健康”发展,从制度和法规上落实平等对待民企,从政策和舆论上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从思想和认识上增强为企服务责任意识,积极引导民营企业通过自身改革发展、合规经营、转型升级,不断催生新质生产力以及核心竞争力,提振发展信心,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为推动新时代磐石全面振兴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1.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保障民营企业依法平等进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不得额外对民营企业设置准入条件,全面实现“非禁即入”“非限即入”。健全市场准入壁垒排查清理机制,着力加强对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有关规定的排查,系统清理各类显性和隐性壁垒。(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政数局)
  2.清理规范政务服务事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许可、备案等政务服务事项的前置条件和审批标准,不得将政务服务事项转为中介服务事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在政务服务前要求企业自行检测、检验、认证、鉴定、公证或提供证明等。(责任单位:市政数局)
  3.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制度。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保护各类经营主体,特别是民营企业平等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围绕民营企业关注的市场准入、政府采购、招投标等重点领域要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要求和程序,开展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强化公平竞争监管,推动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更好结合,进一步保护和激发市场活力,为民营企业创造更广阔的发展空间。(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4.优化民营企业投资政策环境。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社会服务领域项目,鼓励民营企业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依法依规参与职业教育、养老等领域项目。鼓励参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行业领域项目建设和运营,支持民营企业参与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鼓励和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民营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鼓励企业搭建境外平台、设立办事处、销售部门等机构。(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市住建局)
  5.鼓励民营企业焕发生机。鼓励民营企业采取收购、参股、联合等多种形式,开展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及投资合作,整合资源提升综合竞争力,推动企业规模扩张。支持民营企业加强风险防范管理,研究构建风险评估体系和提示机制,增强质量管理能力和意识。鼓励民营企业盘活存量资产回收资金,畅通市场化退出渠道,完善企业破产清算和重整等法规制度,提高注销登记便利度,进一步做好“僵尸”企业处置工作。贯彻好吉林市盘活攻坚总任务“六个一批”指导思路,做好盘活“双停企业”工作。(责任部门:市工信局)
  三、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
  6.拓宽民营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引导各银行加大金融资源向民营企业的倾斜力度,引导各银行加大对符合产业发展,主要围绕中小微企业、我市主导产业进行融资支持。结合企业需求以及信贷额度、资产状况、法人授信等情况,引导金融机构推出相应的金融产品,重点在无还本续贷方面争取支持。主要采取交流会、银行进企业等方式,让企业了解各银行金融产品,促进银企合作,解决中小企业与银行沟通不畅的问题。强化“吉企银通”“产融平台”“信易贷”等融资服务平台应用。保持我市“吉企银通”分平台放款笔数和金额等指标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责任部门:市工商联、市发改局)
  7.畅通人才向民营企业流动渠道。完善人才引进机制。强化引才育才,常态化组织招聘活动,收集企业用工和劳动者求职信息,依托“96885吉人在线”服务平台,以及各级公共招聘网站、公众号、小程序、微信群、直播带岗、人力资源市场等渠道,开展招聘活动。持续开展“民营企业服务月”“金秋招聘月”活动,实施“五大就业攻坚行动”和“百日千万招聘专项行动”,针对重大项目、重点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化工类企业等各类企业对不同类型人才举办特色招聘活动,满足企业用工需求。加快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努力造就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技能劳动者队伍。落实我市人才引进方案,加大对民营企业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重点领域的专业人员团队的培养和支持。(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8.完善产需对接机制。借助省、市资源条件,探索跨区域产需联动,增加我市产品的市场占有量。助力企业“走出去”合作,支持我市民营企业参加优质境外线下展会,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鼓励内外贸企业拓展销路,帮助企业开拓国际、国内市场。组织星环阀片、山菇娘、雅盛、柏年丰农产品等企业参加温州展会、新西兰中国商品博览会、第八届中国-俄罗斯博览会等国内国际展会,扩大进出口总额。支持吉恩镍业、卓创等企业加大原材料进口,降低采购成本。支持雅盛工艺品在阿里国际站开展跨境电商业务,实现国内国际双循环。(责任部门:市商务局)
  9.完善税企对接机制。开展税收政策集中宣讲与进企业服务相结合方式,宣传落实“优环境 稳增长”税商联动大会精神,为企业“松绑”,鼓励企业用好相关税收政策,保障企业良性运行。完善税费政策精准推送机制,依据税收优惠政策适用范围,主动甄别符合享受条件的民营企业进行精准推送,更好实现“政策找人”。全面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严格落实告知承诺、容缺办理等制度,建设“线上办税为主、自助办税为辅、实体办税兜底”的智慧办税格局。坚持依法依规征税收费,坚决不收“过头税费”,保障企业良性运行。(责任部门:市税务局、市工商联)
  10.支持民营企业交流合作。围绕我市主导产业,实施科技人才助力企业创新行动,继续鼓励科研院所与民营企业构建协同创新体系,支持民营企业在本地建设研发机构,加大创新投入,提升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支持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与中科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吉林大学、吉林农业大学等科研院校开展合作,全面提升农产品品牌科技含量。加强与税务、统计、知识产权等部门联动,对全市有研发活动企业的运行状况、研发投入、科研项目、研发人才、知识产权等开展常态化摸底调查。聚焦企业需求,针对企业急难愁盼的问题,调动全社会力量帮助企业解决“卡脖子”关键技术难题。(责任部门: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
  11.建立健全企业诉求办理机制。充分利用市长公开电话、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进一步规范企业投诉受理、处理、反馈全流程,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推进工商联“两个健康”服务平台建设,为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提供政策信息宣传、企业诉求解决、法律维权、金融对接、便企惠企、教育宣传培训、线上调研评议、监测预警分析、会员组织管理等服务,拓宽联系民营企业渠道,全面提升工商联服务民营企业质效。(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政数局、市工商联)
  12.深入实施“服务企业年”。聚焦“九解一协调”帮扶企业,有效运用企业知心人、“一对一”包保企业、联席会议、联合会商等工作机制,切实帮助企业解决急难愁盼问题,严格落实“最多跑一次”“首办负责制”“一站式审批”“线上线下融合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责任部门:市政数局)
  四、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
  13.依法全面履行法定职责。依法实施监管,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严格规范行政行为,防止随意检查、执法扰民扰企,各部门开展清理整顿专项整治等工作时,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依法需要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应尽可能减少对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责任单位:各相关行政执法部门)
  14.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全面落实《民法典》,把《民法典》作为行政执法重要标识,不得侵犯民营企业的合法民事权益,依法保护民营企业的隐私权和信息权益。发挥好“检企联络站”作用,推动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落实好《关于发挥商会调解优势推进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常态化开展“送法进企业”,提高企业家法律意识,促进企业依法依规经营。(责任单位:市工商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
  15.完善执法监管体系。落实法治环境提升专项行动,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编制本级事项清单,完善监管和检查事项,确保清单之外无检查。实施好“首违不罚清单”制度,严禁“以罚代管,只罚不管”,倡导“文明执法”与“柔性执法”。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16.优化拓展诉讼服务功能。进企业“走访调研”,精准对接企业司法需求,创新司法手段,主动延伸司法职能,进行“把脉问诊”式服务。精准对接经营主体多元司法需求,针对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开展个性化司法服务,从诉前、立案、审判、执行、诉后等各环节,研究出台为企业纾困解难的办法。加强涉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提升涉企案件办理质效。(责任部门: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
  17.加大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完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工作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畅通线上调解与诉讼对接渠道。建立多元化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推动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及维权援助工作站工作,实现侵权纠纷快速处理。加大地理标志培育力度,挖掘农产品特色资源,建立地理标志商标储备库,分批次进行培育。围绕医药健康产品、新材料产品、农资等重点商品,开展打击商标专利权侵权、假冒专项行动。(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着力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18.持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培育壮大。做强医药健康、新材料两大产业,壮大冶金产业链,进一步加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协助解决配套民营企业技术、设备、原辅料等实际困难,发挥民营企业在对接市场的优势,大力发展培育本土企业,持续推进“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机制培育体系。实施进一步加快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相关政策,落实个体工商户转企业相关政策,支持民营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引导民营企业产品创新,提升产品质量和品牌培育。按照省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积极培育创新主体。围绕提高企业创新能力,重点做好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工作。(责任部门: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财政局)
  19.加快推进企业转型升级。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聚焦吉林省“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构建“四六四”新格局,吉林市“一个中心、四个基地”建设和我市“一区三园”产业空间布局,加大要素投入和政策配套,鼓励引导民营企业积极通过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和绿色化提升。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落实新旧动能转化要求,协同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支持民营企业围绕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应用,实施技术改造,加快关键工序核心设备更新改造,提高项目工艺技术含量和装备水平,提升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鼓励民营企业瞄准行业前沿技术加大先进技术和设备引进力度,推动关键领域技术装备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责任部门:市工信局)
  六、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20.加强民营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建设。教育引导民营经济人士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举办民营经济人士参加的会议、培训等活动,有效结合域内红色文化资源,深入开展以“坚定理想信念 诚信守法经营”为主题的教育实践活动,使民营企业提振发展信心。定期组织开展同民营经济人士谈心谈话活动,掌握民营经济人士特别是年轻一代思想动态,主动回应思想关切,积极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引导企业深度参与“万企兴万村”活动,关注家乡建设,助力乡村振兴,争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责任部门:市委统战部、市农业农村局、市工商联)
  21.加强民营经济代表人士队伍建设。优化民营经济代表人士队伍结构,在全市各级工商联换届及调整中,重点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领域倾斜。推荐优秀民营经济人士作为各级人大代表候选人、政协委员人选,引导民营经济人士有序参与政治活动。(责任部门: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
  22.营造尊商重商社会环境。坚持政治标准,做好在优秀民营企业家中发展党员工作,把符合条件的优秀民营企业人士及时吸收到党内来。邀请优秀民营企业人士参加党委政府经济工作会议、有关民营经济发展的专题会议以及外出考察、项目推介等活动。组织优秀民营企业家到省内外参观学习,提高综合素质。加强年轻一代企业家教育培养,针对年轻一代民营经济人士,开展“四个一”活动,即:每年举办一次培训,组织一次学习考察,召开一次座谈会,开展一次实践活动,不断优化民营经济代表人士队伍结构,使民营经济人士队伍建设形成更为科学合理的年龄结构和梯次配备,为推动我市民营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强大的“生力军”。(责任部门: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
  23.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办好企业家年会,确保各类经营主体放心经营、安心发展。把民营企业和民营人士当成自家人,建立规范化机制化政企沟通机制,切实为民企解难题、办实事,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发挥政府和民营企业间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优秀民营企业人士在群团组织中兼职。完善政府和民营企业人士定期座谈、部门与企业面对面等机制,落实企业家参与涉企机制制定,制定与民营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政策措施,充分听取相关民营企业、商协会意见,制定践行“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行动规范,进一步规范政商交往行为。(责任单位: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市政数局、市工信局)
  七、强化组织实施
  24.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成员,加强对全市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的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统战部,负责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牵头协调相关领域促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
  25.健全工作机制。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系统谋划和整体部署全市促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分领域组建工作专班,对接服务,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同时,优化政策制定程序,制定前多倾听企业呼声,增强惠企政策针对性、实操性。对中央和地方各层级出台的政策进行系统梳理整合,以政策落实成效惠及企业。
  26.强化督导检查。建立健全年度跟踪监测评估机制,及时跟踪了解和分析研判。定期开展考核督查,不断提升促进民营企业发展举措落地见效。建立健全民营经济投诉维权平台,完善投诉机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27.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持续抓好民营经济政策宣传解读,扩大政策知晓度。加强对优秀企业家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营造亲商暖企、安商助企、尊商重企的浓厚氛围。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对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以适当形式予以固化。
  附件:
  磐石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成员
  附件:
  磐石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
  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金永善  市委书记
  王萍萍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王成彦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吕国军  市委常委、副市长
  孙  宁  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张怀荣  市政协副主席、工商联主席
  成  员:李振军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赵晓宇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政文  市财政局局长
  王延军  市住建局局长
  李光宇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闫国栋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
  周立国  市发改局局长
  郝俊生  市工信局局长
  李大江  市人社局局长
  杨  军  市司法局局长
  刘天富  市商务局局长
  王  虹  市政数局局长
  姚丽萍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艳秋  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邵利波  市税务局局长
  丁  辉  市工商联副主席
  姜  闯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  鑫  市法院政治部主任
  崔丕喜  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统战部,办公室主任由孙宁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丁辉兼任。


机构职能
机构职能 |
磐石市人民政府 |
市政府工作部门 |
乡镇、街道、开发区政府
磐石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工作部门
乡镇、街道、开发区政府
站点地图
版权所有:磐石市政府办公室承办
传真(ax):0432-65237301
网站标识码:2202840017
站点地图 | 磐石市人民政府主办
网站标识码:2202840017
吉公网安备 22028402000103
ICP备案编号:吉ICP备05001488号
版权所有:磐石市政府办公室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