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深入开展耕地“非农化”行为自查工作的通知
磐政办函〔2020〕62号
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和《吉林省自然资源厅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贯彻落实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政策的通知》(吉自然资办发〔2020〕18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全面深入开展耕地“非农化”行为进行自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监督管理,落实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制止各类耕地“非农化”行为,坚决守住耕地红线,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二、工作任务
耕地“非农化”行为主要是6类严禁非农化行为,包括违规占用耕地进行绿化造林、建设绿色通道、挖湖造景、从事非农建设;占用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违规批地用地。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分清类型精心组织自查,掌握真实情况,全面摸清耕地“非农化”底数,实事求是填写摸底调查表。具体指标任务如下: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以城乡绿化建设等名义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的面积;在城市建设中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人造湿地公园、人造水利景观的面积;自然保护地以外的永久基本农田和集中连片耕地,划入生态保护红线的面积;违反规划,乱占耕地建房的面积(公共服务类、产业类);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以及不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违规批准用地的面积;通过擅自调整县乡国土空间规划规避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审批的面积;各项建设用地必须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报批,按照批准的用途、位置、标准使用。未批先用的面积;各项建设用地必须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报批,按照批准的用途、位置、标准使用。批甲占乙的面积;超过规定时限长期使用临时用地的面积的摸底调查工作。
市林业局负责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植物的面积;违规占用耕地及基本农田造林面积;违规造林、享受财政资金补助政策面积;国家批准范围外,退耕还林还草的规模;目前已划入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内的永久基本农田面积;自然保护地一般控制区内的永久基本农田面积的摸底调查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违反规划,乱占耕地建房的面积(农村住宅类)的摸底调查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铁路、公路道路沿线是耕地的,两侧用地范围以外绿化带宽度超过5米的面积;县乡道路沿线是耕地的,两侧用地范围以外绿化带宽度超过3米的面积的调查摸底工作。
市水利局负责违规在河渠两侧、水库周边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的面积;以河流、湿地、胡泊治理为名,擅自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挖田造湖、挖湖造景的面积的摸底调查工作。
三、工作要求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精心组织安排,明确责任分工,紧密配合,数据共享。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本部门在耕地“非农化”中存在的问题,逐项研究、逐项落实,逐项解决。对照部门职责做好落实情况清单,包括任务分工、进展情况、完善政策情况、完成时限、责任人等。各部门要在11月20日前填写完成摸底调查表和情况清单,经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后报市自然资源局汇总。
磐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