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市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补齐县域商业短板,根据《吉林省2022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资金使用方案》(吉商建[2022]16号)、《磐石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磐政办函[2023]11号)等文件要求,我市将进一步开展县域商业建设项目承办企业摸底调研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建设内容
(一)改造乡(镇)集贸市场。主要包括市场主体的地面硬化、厅棚、水电、集贸市场辅助道路系统及消防设施、停车设施、服务设施改造升级,建设完善无障碍设施设备,对食品、服装、日用品、农资等销售合理分区。设立公益性农产品销售区,为农民自产农副产品交易提供便利。乡(镇)集贸市场应按照《乡镇集贸市场规划设计标准》(CJJ/T87)进行改造,改造完成后应达到相应标准。项目为先建后补项目,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50%的标准给予支持,但补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
(二)购买数据赋能服务。实施数据赋能项目须实现的基本功能是:能捕捉全域商业数据,动态跟踪县、乡、村三级地域外贸进出口总额、零售、产业、电商、物流、服务、农产品流通等网点网络建设,明确区位、数量、规模、业态功能、服务等商业数据,指导当地产业链上下游合理布局,及时满足消费市场需求;建立大宗农产品流通、农产品网络零售等统计指标。全额补助,合作协议签订一次性购买服务5年,按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60万元的标准给予支持。
(三)改造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主要包括市场主体的作业场地建设、服务功能升级两项内容。其中,作业场地建设,主要补助室内简易装修,按作业类型实现收货区、仓储区、拣选区、发货区等区块分区作业;根据消防安全、防淹排水等有关要求对地面进行硬化改造,配备消防安全、防淹排水等相关的设施(参照GB/T28581和GB/T21072标准实施)。服务功能升级,主要补助仓库、冷库的改造升级,补助购买货架、托盘、分拣、配送车辆等设备设施及发展智慧物流。项目为先建后补项目,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50%的标准给予支持,但补助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二、企业须知
(一)改造乡(镇)集贸市场企业
1.在磐石市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营业执照、办公场所的企业,以乡(镇)政府为主体建设改造公益性市场的除外;
2.承办企业有健全规章制度及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承办企业应具备行业相关的经营资质和条件,经营诚信守法,无重大责任事故、无失信行为、无违法违规使用财政资金记录、无严重警告警示信息等;
4.改造场地应由承办企业无偿提供。
(二)数据赋能服务企业
1.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营业执照、办公场所的企业;
2.能高质量提供大数据监测统计服务或县域商业数据赋能服务的法人企业。
(三)改造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企业
1.在磐石市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营业执照、办公场所的企业。企业应具备从事物流、快递业务相关资质,同时具有物流快递资源整合和改造能力,提供场地使用相关证明材料(3000-10000平,使用年限不低于5年),车辆和从业人员数量满足市内配送服务要求,能够科学合理设置我市辖区配送线路的法人企业;
2.承办企业有健全规章制度及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企业申报材料
(一)改造乡(镇)集贸市场企业
1.项目申请书;
2.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行业从业资质复印件、提供场地使用证明材料(不低于5年);
3.提交改造方案;
4.企业信用报告(人民银行出具);
5.其他证明材料。
(二)数据赋能服务企业
1.项目申请书;
2.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行业从业资质复印件;
3.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改造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企业
1.项目申请书;
2.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行业从业资质复印件、有关股权证明材料、提供场地使用证明材料(不低于5年)等;
3.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升级改造方案;
4.企业信用报告(人民银行出具);
5.其他证明材料。
四、报名时间
有意向的企业应于2023年3月19日16:30时前将企业相关材料报市商务局,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市商务局将对有意向企业进行汇总登记。
联系人:吕胜男
报名地点:磐石市商务局商贸事务科(政府大楼402室)
联系电话:0432-65221137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