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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石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召开调整磐石市城镇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听证会的公告
日期:2024-07-30    来源:磐石市政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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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有关规定,磐石市发展和改革局将于812日召开调整磐石市城镇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听证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地点

  时间:2024812日(星期)上午9

  地点:磐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三楼西侧会议室(博仁医院旁)

  二、听证事项

  调整磐石市城镇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听证会。

  三、听证方案要点

  (一)调整方案

  调整磐石市城镇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在一年周期内,保持配气价格不变的前提下,当购进气源价格变化超过基期水平5%,可核加(减)气源价格差价。非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考虑供气特点按冬、夏季联动(冬季执行时间11月1日-次年3月31日、夏季执行时间4月1日-10月31日)。

  联动方式:终端销售价格根据上期实际价格或当期预测采购价格进行联动。居民用气联动价格上调原则上每次不超过0.5元/立方米(2026年底前,上调幅度控制在0.35元/立方米以内),超出部分可在下个联动周期予以疏导,下调幅度不限。非居民用气联动价格不设幅度限制。

  联动公式:首次建立联动机制时,终端销售价格=上年度加权平均采购价格(含运输费用和税费)+配气价格。建立联动机制后,终端销售价格=上期终端销售价格+联动价格金额。联动价格随采购价格定期变动,不能只涨不降。居民终端销售价格联动后,现行阶梯气量、阶梯价差保持不变。国家和省对天然气价格调整另有规定或配气价格上涨时终端销售价格相应调整,不受联动机制限制。

  (二)调整依据

  1.吉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吉林省城镇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吉省价格〔2018〕92号)

  2. 吉林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天然气价格管理及实施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吉省价格〔2014〕200号)

  3.《吉林省发改委关于建立健全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吉发改价格〔2023〕679号)

  (三)调整理由

  我市现行的联动办法是2022年12月调整天然气价格时同步制定的,根据省文件要求及现实工作需要,原价格联动办法还不完善,需根据国家和省新的文件精神对当前的联动机制进行修订。

  四、听证会参加人名单19人

  消费者参加人(9人): 

  栾洪伟  赵  赫  于  红  张秋影  苏成冉

  于凤霞  崔乐军  赵喜臣  崔维江

  经营者参加人(2人): 迮军革  李金朋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会及政府有关部门参加人(8人):

  丛艳红  张立雁  王  昊  李成新

  李佳峻  马  涛  常中兴  王  帅

  五、听证人名单(4人)

  闫晓龙  闫振国  罗旭敏  宁永田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为更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89日,市发改局开通了征询意见的电子邮箱(发改局邮箱:jlpsfgj0411@163.com),请将意见和建议发给我们。

  磐石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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