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价理由
(一)促进殡葬行业健康发展的需要。调整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可以有效发挥服务标准和服务价格引导作用,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管理,缓解价费矛盾,改善民生需求,同时推进殡葬改革,推进火化制度,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促进殡葬服务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规范殡葬延伸服务项目的需要。《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吉林省民政厅关于调整规范全省殡葬延伸服务收费项目的通知》(吉发改收费联〔2024〕492号)对殡葬延伸服务项目进行了调整,项目包含内容也发生了变化,因此需要对殡葬延伸服务项目进行规范和调整。
(三)明确本地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标准的需要。《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吉发改收费联〔2024〕503号)要求各地取消火化炉特需型收费标准,其他基本型收费标准在省定标准基础上,可在不超过30%的幅度内制定本地标准。
二、成本调查结论
根据《磐石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我市殡葬服务成本的调查》的调查结论,四项基本服务(普通型服务)收费成本分别为:遗体接运成本14.68元/每公里、遗体存放成本261元/具/天、遗体火化成本1036元/具、骨灰寄存成本541元/盒/年;殡葬延伸服务中对外遗体运送成本为9.45/公里。
三、定价方案
(一)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标准
我市现行殡葬基本服务普通型服务收费按照省定基本标准执行,根据省文件要求,各地可在不超过基本标准30%幅度内制定本地具体收费标准,在成本调查结论基础上,综合考虑服务成本、丧属承受能力,殡葬基本服务普通型服务按基本标准上浮30%核定,拟定接运费城区130元/次、农村起车费78元/次,存放费城区39元/具/天、农村32元/具/天,火化费城区195元/具、农村117元/具,骨灰寄存费城区52元/盒/年、农村32元/盒/年。
殡葬基本服务特需型服务中遗体接运费、存放费和骨灰寄存费执行原收费标准,火化费按省文件要求取消火化炉特需型收费标准,所有火化炉一律按照普通型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即火化费城区195元/具、农村117元/具。
(二)殡葬延伸服务项目收费标准
依市殡仪馆申请,在省定殡葬延伸服务项目中,我市选取6项开展服务,其中租用告别厅、委托捡骨灰、遗物及丧葬用品处理、停车场收费、殡葬档案查询为已定价项目,不做调整。新增对外遗体运送收费标准,在成本调查结论基础上,综合考虑服务成本、丧属承受能力和衔接周边县市价格水平,拟定收费标准为10元/公里/具,按单程里程收费,不另收空驶费。
现公开征求意见,望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建言献策,意见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磐石市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人:田秋月 联系电话:0432-65237608
邮箱:jlpsfgj0411@163.com
磐石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