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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兰市人民政府| 2018-07-19 17:08| 信息来源:舒兰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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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兰市交通运输局对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张喜有代表建议的答复
张喜有代表:
       您在市第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修建十里村三道至十里村三社水泥路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建议》中十里村三道至十里村三社道路为乡道十里至丰产路线中的段落,全线20.28公里,砂石路面6.403公里。急需对路线进行改造,改善群众通行环境,为舒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交通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八条“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乡道的建设和养护工作”,《吉林省农村公路条例》第三条“乡(镇)人民政府在本条例规定和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指导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建立村道管护群众组织”、第十六条“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乡道、村道的养护工作。”“村民委员会应当引导村民自觉护路,维护农村公路的路容、路貌。”等规定,明确了乡(镇)人民政府承担乡道、村道建设、养护和管理的职责。
      《吉林省农村公路条例》第七条“乡道、村道规划由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协助乡(镇)人民政府编制,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备案。”2017年3月至5月,市交通运输局在各乡(镇)街的配合下,对我市乡道、村道情况进行了全面调研、核查,确为砂石路面,在各年度计划和三年滚动计划中,市交通运输局也将此路线上报建设计划,但近几年,省交通运输厅下达计划指标倾向于贫困村自然屯通硬化路,对其它农村公路批复计划指标很少,各地区及县(市)区乡道、村道建设均受影响。市交通运输局将继续积极上报计划,争取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待计划批复后,争取到中央、省补贴资金,可立即建设实施。同时,市政府正在多种渠道筹措资金,拟在2018年至2020年分批次建设主要乡道、村道,届时将此路线纳入到规划内。建设实施后,将会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群众出行环境,为我市经济发展注入活力,为建设美丽舒兰贡献力量。
       我市正在研究制定《舒兰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和《舒兰市2018-2020年“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分批次分路线实行路长制,设置县、乡、村三级路长和路管员,落实建设、养护、管理相关制度要求。目前,十里至丰产道路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需由乡(镇)政府组织实施,市交通运输局将协助做好指导工作。
                                                  




舒兰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7月19日

联系人姓名及电话:梅桂青     0432-682193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