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中伟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中作用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您的《建议》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您的建议内容进行了认真讨论研究。您提出的关于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中作用的建议,对我市宗教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在工作部署和落实,并主动协调有关部门积极推进。
一、 着力加强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促进其为社会主义政治建设发挥作用
近年来,市民族宗教局大力加强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以政协换届为契机,积极引导宗教界代表人士充分行使参政议政的权利,认真履行政协委员的职责,为助推舒兰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发挥积极作用。一是定期举办宗教界代表人士培训班。强化政策和法规培训,方便宗教界人士及时掌握国家和省里新出台的政策法规。二是建立领导干部联系宗教界代表人士制度。经常性的走访宗教界代表人士,向他们通报工作安排,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宗教的政策法规,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让他们及时了解宗教方面的工作动态,定期组织宗教界代表人士开展专题调研,引导他们在开展民主协商和参政议政中更好地发挥作用。三是建立健全沟通联系机制。加强与宗教人士的工作联系,逐步构建宗教界别同基层群众特别是信教群众的联系沟通机制,为宗教界政协委员履职尽责创造有利条件。四是大力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向宗教界人士公开通报年度工作要点和重大安排部署,特别是通过政府工作网站及时向宗教界公开全市宗教工作动态,使他们及时了解情况、提出意见。五是认真做好提案建议办理工作。落实提案建议办理责任制,规范办前会商、办中沟通、办后反馈程序,确保宗教界提案建议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六是指导好基督教“两会”换届工作,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按基督教协会章程规定,换届选举工作5年一届,市基督教“两会”即将届满。市民族宗教局坚持将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标准,认真做好指导市基督教“两会”换届工作。
二、深入挖掘宗教界和谐文化理念,促进其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发挥作用。
我市现有基督教、佛教、伊斯兰教、道教四类教派,宗教文化资源丰富,宗教信仰源远流长,对加强我市宗教历史文化的挖掘、研究和整理,对我市传统历史文化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一是加强宗教文化资源的挖掘和保护。正确把握宗教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与继承保护之间的关系。深入挖掘我市九龙山海慧寺、凤凰山万佛寺、九鼎莲花山法云寺等重要历史文化的内涵,在尊重宗教文化自身规律基础上,以保护优秀传统宗教文化为前提,确保宗教场所的宗教活动正常有序进行,切实维护宗教文化的合法权益。二是加强宗教场所内部文化建设。帮助我市宗教活动场所充分挖掘宗教文化中古老而独特的和谐理念、修心养性的优良传统和文化内容,通过弘法传道、公益慈善、建筑雕塑、文学音乐以及宗教文化展览、宣传手册等有效载体加以体现,引导广大信众培养良好精神境界、保持心理和谐,促进人际和顺、人心和乐,以实现宗教关系和谐乃至全社会的和谐。三是加强高层次宗教人才的培养。通过学历教育与短期培训、开展道风建设相结合等措施,加大宗教人才培养引导力度,以人才培养强化宗教文化建设。以“道风建设”研究为主题,将自强不息、自由、平等、民主、竞争、追求真理、崇尚科学等先进思想融入传统宗教文化中,实现宗教文化与现代科学文化的交融。四是加强场所建设,进一步弘扬宗教进步文化。近年来,我市认真落实党的宗教政策,加强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以亮甲山水库为依托的西莲净院、301森林公园环抱的海慧寺、富有悠久历史文化的万佛寺、基督教永昌教会为代表的场所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场所功能日益完善,为提升城市形象、促进对外交流做出了努力。五是持续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以争创文明寺观教堂、文明教职人员、安全管理先进场所、法制宣传先进场所为载体,促进宗教活动场所和谐建设,以和谐的寺观教堂面貌影响和吸引广大信教群众积极参与和谐社会建设。
三、积极引导宗教界开展公益慈善事业,促进其为社会主义社会建设发挥作用。
近年来,市民族宗教局着力引导宗教界公益慈善事业从“小、散、乱”向有组织、科学规范方向发展,宗教界服务社会的理念从被动转向主动,服务社会的角色从“后台”走向“前台”,服务社会的载体从单一走向多元,充分释放了宗教界服务社会的巨大潜能。一是加强指导协调,鼓励宗教界成立慈善组织。我市先后成立了佛教慈善基金协会、基督教公益基金协会等一批慈善组织,先后对学校贫困学生、贫困家庭、受灾地区和乡村道路基础设施等给予资金支持,并逐步形成“慈善品牌”。二是鼓励引导宗教界加强与其他社会慈善组织的联系。将通过学习借鉴其它组织的成功做法和经验,进一步规范、提升开展我市宗教慈善事业的工作能力与水平,并通过寻求合作、共同参与各种社会慈善活动。三是将参与社会公益慈善事业作为一项硬指标纳入宗教“和谐创建”考核范围。积极引导全市宗教界积极参与响应“慈善周”等活动的号召,在春节季、助学季等特殊时节,自觉主动开展各项公益慈善活动。
四、正确引导民间宗教信仰,加大打击邪教组织力度,遏制极端思想,保护合法宗教。
宗教问题的长期性、复杂性、群众性决定着宗教管理必须立足长远,把握主动,常抓不懈。我市始终把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作为维护全市稳定大局,构建平安和谐舒兰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开展普查工作,积极探索管理。为做好新形势下我市民间信仰的管理工作,注重发挥民间信仰的积极作用,防止简单将民间信仰等同于宗教事务来管理。认真开展我市民间信仰普查工作,确保摸底工作有序进行,摸底内容详实可信,力争在2017年底前全面掌握我市民间信仰基本情况。二是开展宗教法律法规“两进”活动,全面贯彻党的宗教法规政策。通过经常性的进入到宗教团体、宗教场所对宗教活动进行督导检查,将各项法规政策宣传到基层农村、社区宗教活动中去,及时了解情况把握趋势,处理问题,确保宗教活动在法律框架内正常进行;三是进一步完善梳理我市宗教信息员工作网络,今年我市坚持完善市、乡、村(社区)、屯(居民委)四级工作网络建设,全市共确定了市、乡、村、屯信息员2162名,在宗教人士、寺管会成员中确定宗教领域信息员78名,进一步加强了对境外宗教渗透和非法宗教活动方面情报信息的收集研判,特别是对有宗教极端思想和表现,煽动民族分裂等人员重点监控,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全面监测、早期预警、及时报告,确保各类不稳定隐患早发现、早排除。四是定期组织召开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及时研究部署我市宗教领域的重大问题。今年上半年我市召开了2次扩大会议,制定了详细的三级协防巡查工作实施方案,并且完成了上半年巡查工作任务,建立了重点人员的信息档案,落实了各乡(镇)街党委政府的工作责任,切实将宗教工作同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强化了隐患排查工作力度,维护了我市宗教领域稳定和社会安定。
舒兰市民族宗教局
2017年8月2日
魏中伟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中作用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您的《建议》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您的建议内容进行了认真讨论研究。您提出的关于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中作用的建议,对我市宗教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在工作部署和落实,并主动协调有关部门积极推进。
一、 着力加强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促进其为社会主义政治建设发挥作用
近年来,市民族宗教局大力加强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以政协换届为契机,积极引导宗教界代表人士充分行使参政议政的权利,认真履行政协委员的职责,为助推舒兰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发挥积极作用。一是定期举办宗教界代表人士培训班。强化政策和法规培训,方便宗教界人士及时掌握国家和省里新出台的政策法规。二是建立领导干部联系宗教界代表人士制度。经常性的走访宗教界代表人士,向他们通报工作安排,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宗教的政策法规,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让他们及时了解宗教方面的工作动态,定期组织宗教界代表人士开展专题调研,引导他们在开展民主协商和参政议政中更好地发挥作用。三是建立健全沟通联系机制。加强与宗教人士的工作联系,逐步构建宗教界别同基层群众特别是信教群众的联系沟通机制,为宗教界政协委员履职尽责创造有利条件。四是大力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向宗教界人士公开通报年度工作要点和重大安排部署,特别是通过政府工作网站及时向宗教界公开全市宗教工作动态,使他们及时了解情况、提出意见。五是认真做好提案建议办理工作。落实提案建议办理责任制,规范办前会商、办中沟通、办后反馈程序,确保宗教界提案建议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六是指导好基督教“两会”换届工作,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按基督教协会章程规定,换届选举工作5年一届,市基督教“两会”即将届满。市民族宗教局坚持将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标准,认真做好指导市基督教“两会”换届工作。
二、深入挖掘宗教界和谐文化理念,促进其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发挥作用。
我市现有基督教、佛教、伊斯兰教、道教四类教派,宗教文化资源丰富,宗教信仰源远流长,对加强我市宗教历史文化的挖掘、研究和整理,对我市传统历史文化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一是加强宗教文化资源的挖掘和保护。正确把握宗教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与继承保护之间的关系。深入挖掘我市九龙山海慧寺、凤凰山万佛寺、九鼎莲花山法云寺等重要历史文化的内涵,在尊重宗教文化自身规律基础上,以保护优秀传统宗教文化为前提,确保宗教场所的宗教活动正常有序进行,切实维护宗教文化的合法权益。二是加强宗教场所内部文化建设。帮助我市宗教活动场所充分挖掘宗教文化中古老而独特的和谐理念、修心养性的优良传统和文化内容,通过弘法传道、公益慈善、建筑雕塑、文学音乐以及宗教文化展览、宣传手册等有效载体加以体现,引导广大信众培养良好精神境界、保持心理和谐,促进人际和顺、人心和乐,以实现宗教关系和谐乃至全社会的和谐。三是加强高层次宗教人才的培养。通过学历教育与短期培训、开展道风建设相结合等措施,加大宗教人才培养引导力度,以人才培养强化宗教文化建设。以“道风建设”研究为主题,将自强不息、自由、平等、民主、竞争、追求真理、崇尚科学等先进思想融入传统宗教文化中,实现宗教文化与现代科学文化的交融。四是加强场所建设,进一步弘扬宗教进步文化。近年来,我市认真落实党的宗教政策,加强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以亮甲山水库为依托的西莲净院、301森林公园环抱的海慧寺、富有悠久历史文化的万佛寺、基督教永昌教会为代表的场所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场所功能日益完善,为提升城市形象、促进对外交流做出了努力。五是持续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以争创文明寺观教堂、文明教职人员、安全管理先进场所、法制宣传先进场所为载体,促进宗教活动场所和谐建设,以和谐的寺观教堂面貌影响和吸引广大信教群众积极参与和谐社会建设。
三、积极引导宗教界开展公益慈善事业,促进其为社会主义社会建设发挥作用。
近年来,市民族宗教局着力引导宗教界公益慈善事业从“小、散、乱”向有组织、科学规范方向发展,宗教界服务社会的理念从被动转向主动,服务社会的角色从“后台”走向“前台”,服务社会的载体从单一走向多元,充分释放了宗教界服务社会的巨大潜能。一是加强指导协调,鼓励宗教界成立慈善组织。我市先后成立了佛教慈善基金协会、基督教公益基金协会等一批慈善组织,先后对学校贫困学生、贫困家庭、受灾地区和乡村道路基础设施等给予资金支持,并逐步形成“慈善品牌”。二是鼓励引导宗教界加强与其他社会慈善组织的联系。将通过学习借鉴其它组织的成功做法和经验,进一步规范、提升开展我市宗教慈善事业的工作能力与水平,并通过寻求合作、共同参与各种社会慈善活动。三是将参与社会公益慈善事业作为一项硬指标纳入宗教“和谐创建”考核范围。积极引导全市宗教界积极参与响应“慈善周”等活动的号召,在春节季、助学季等特殊时节,自觉主动开展各项公益慈善活动。
四、正确引导民间宗教信仰,加大打击邪教组织力度,遏制极端思想,保护合法宗教。
宗教问题的长期性、复杂性、群众性决定着宗教管理必须立足长远,把握主动,常抓不懈。我市始终把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作为维护全市稳定大局,构建平安和谐舒兰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开展普查工作,积极探索管理。为做好新形势下我市民间信仰的管理工作,注重发挥民间信仰的积极作用,防止简单将民间信仰等同于宗教事务来管理。认真开展我市民间信仰普查工作,确保摸底工作有序进行,摸底内容详实可信,力争在2017年底前全面掌握我市民间信仰基本情况。二是开展宗教法律法规“两进”活动,全面贯彻党的宗教法规政策。通过经常性的进入到宗教团体、宗教场所对宗教活动进行督导检查,将各项法规政策宣传到基层农村、社区宗教活动中去,及时了解情况把握趋势,处理问题,确保宗教活动在法律框架内正常进行;三是进一步完善梳理我市宗教信息员工作网络,今年我市坚持完善市、乡、村(社区)、屯(居民委)四级工作网络建设,全市共确定了市、乡、村、屯信息员2162名,在宗教人士、寺管会成员中确定宗教领域信息员78名,进一步加强了对境外宗教渗透和非法宗教活动方面情报信息的收集研判,特别是对有宗教极端思想和表现,煽动民族分裂等人员重点监控,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全面监测、早期预警、及时报告,确保各类不稳定隐患早发现、早排除。四是定期组织召开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及时研究部署我市宗教领域的重大问题。今年上半年我市召开了2次扩大会议,制定了详细的三级协防巡查工作实施方案,并且完成了上半年巡查工作任务,建立了重点人员的信息档案,落实了各乡(镇)街党委政府的工作责任,切实将宗教工作同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强化了隐患排查工作力度,维护了我市宗教领域稳定和社会安定。
舒兰市民族宗教局
2017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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