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德亭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大气环境污染保护力度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改革开放40年,中国社会发生了巨大变化,但一些老传统、老观念仍根深蒂固。清明节祭扫坟墓,上坟烧纸,对死者表示悼念,其习俗由来已久。自秦后起,到唐朝时盛行,一直流传至今。此传统习俗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逐渐形成的,从历史沿袭而巩固下来的,具有稳定的社会风俗和行为习俗,并且已同民族情绪和社会心理密切结合,成为人们自觉或不自觉的行为准则。而生人烧的纸钱其实是附加了更多的人世间的社会属性,百姓口中的送钱送衣,其实在无形中附加上了贿赂之情。更有现代一些不良商家印刷出来十亿、百亿的天地银行、冥府银行的钞票大肆焚烧,实则是在赚死者钱、卖活人情,上坟烧纸带来的大气污染也一定程度影响到了人们的身体健康,当真不值得提倡,应该予以取缔。
我们非常同意您的观点和建议。虽然上坟烧纸给逝者送钱,实为迷信之举,但仍然年年都有这个习俗,其实道理也很简单,旧风陋习的解除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是随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潮的涌进逐步消融的。“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在社会主义新时代,为思念找到一个合适的消解方式,比如鲜花祭拜、网上寄情、踏青抒怀等等,均可以寄托对逝去亲人的哀思,且对保护大气环境做出贡献,实为明智、绿色、环保之举。生人过好当下的生活,这才是对死者的尊重,同时也更是亡者的心愿。
作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环保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履行《舒兰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试行)》中规定的环保局的工作职责,履行好统一监督管理职能,督促其他负有环境保护工作职能的部门积极履行环境保护工作任务,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逐步减少直至取缔上坟烧纸的不文明、不环保的祭祀习惯,教育人们移风易俗,文明祭奠。
一是协调、督促市容环境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大对占道经营售卖烧纸摊点的整治力度,严禁占道经营,影响正常交通秩序;协调、督促公安部门严格执行《舒兰市公安局控制烟花燃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针对本辖区燃放烟花的酒店、宾馆、礼仪中心等场所认真检查,切实将因燃放烟花导致空气污染问题降到最低。尝试开展婚礼、开业、寿宴等活动采用电子音响设备代替烟花鞭炮等试点,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广,逐步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大气污染危害。
二是协调、督促民政部门加大移风易俗、文明祭扫的规范力度,出台“禁止露天焚烧祭祀用品,倡导文明祭祀”的制度规定,发出文明祭扫倡议,开设专门的文明祭奠区祭奠故人,尝试设置免费的“鲜花换烧纸”窗口,市民可以用手中的烧纸免费换取手捧花,在专门开设的文明祭奠区缅怀故人,为后人祈福。
三是联合民政、市容环境管理、市场监督管理、殡葬管理等部门大力、持续开展“移风易俗、文明祭扫”的宣传活动,逐步改变百姓落后的、陈旧的老观念和旧习俗,逐渐在百姓心里树立文明、节俭、生态的祭祀行为。
四是建议市政府适时出台“关于城区内禁止烧纸祭祀的通告”,通过规章制度树立文明、节俭、生态的祭祀行为,彻底革除殡葬陋习,净化城市环境,打造“文明、整洁、优美、有序、安全”的新舒兰,实现传统祭祀日期间“文明节俭、治污减霾、安全有序”的目标。
2018年8月28日
联系人:邢玉波 联系电话:68259215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督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