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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兰市人民政府| 2018-07-23 15:43| 信息来源:舒兰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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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兰市民政局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59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王旭彬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我市设立旧衣物捐赠回收点的建议》(第59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是关于建立旧衣物回收系统。我市20各乡(镇)街民政办(慈善工作站)设有旧衣物捐赠接收点;市区3个街道设有爱心超市,接收全市居民捐赠的旧衣物。但实际生活中由于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大幅提升,老款的新衣物都无人领取;对于捐赠旧物品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用过的衣物必须经过国家有关防疫检疫消毒杀菌。如果增设消毒清洗设备需要20多万启动资金和后期旧衣物消毒、清洗运行经费无法保障,现阶段我们还达不到这个标准。所以,根据国家《慈善法》第四章第三十六条规定,捐赠人捐赠的实物应当符合安全、卫生、环保等标准,为了防止和避免流行传染病菌传播及危害受助者,现阶段社会捐助活动未开展接收旧实物。
       二是关于在居民小区内设置旧衣物捐赠爱心箱。目前我市爱心人士徐先生已在我市多个小区投放了旧衣物回收箱,如:滨河街道兴盛小区、北城街道现代花园小区、南城街道爱民小区等都设有旧衣物回收箱,下一步将此项公益活动扩展到全市的各个乡镇、村屯。
       三是我们将协调有关部门和鼓励更多的社会公益组织和环保企业参与到旧衣物的回收和处理当中,我们将认真研究制定相关政策,争取一些环保企业参与小区废物再利用事业当中,尽量做到物尽其用。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2018年 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