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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兰市人民政府| 2018-07-26 14:57| 信息来源:舒兰市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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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兰市农业局对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75号委员(党派团体、联名)提案的答复
盛亚杰委员(党派团体):
       您在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大力培育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建议》(第075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针对土地流转难的问题。各乡镇建立土地流转平台,派专人负责,提供流转信息,为避免产生矛盾纠纷,指导双方签订土地流转合同,2年以上的要在各乡镇农经中心备案。
       二、在资金筹措难方面。针对所提出的贷款难和借款难问题,2018年5月10日,由吉林市农委、金融办、市农业局联合召开了舒兰市支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对接会,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家庭农场主、农业企业、种植大户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各银信部门介绍各自的产品,推荐合作社、家庭农场选择合适的贷款方式,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三、在加大农业科技服务和培训方面。针对其余大部分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凭经验搞种植养殖的问题,市农业局每年进行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并且选派规模大、经营效益好的家庭农场农场主和合作社理事长出国学习和交流经验。
       四、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整体水平上、制定县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标准,推荐县级代表性的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场并向省市推荐,2018年舒兰市被吉林市农委确定为吉林地区示范县。





2018年7月26日

   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林海慧 1552650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