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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兰市人民政府| 2020-08-10 13:08| 信息来源:舒兰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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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兰市民政局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9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贾桂华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社区工作的几点建议》(第29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社区组织力量比较薄弱、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来源、基本设施与所承担的职责任务不适应的问题。社区是基层政权中最基本的单位也是最重要的一环,目前,我市共有城市社区18个,社区两委成员193人,其中退休人员9人,平均每个社区10至12人,取得社工师资格48人,其中中级5人,初级43人,社区工作者专业化职业化率25%。按照2019年全省建设城市社区社工岗试点工作要求,2019年由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联合下发了《舒兰市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舒组通[2019]21号),我市初步推进社工岗改革,社区两委成员待遇等方面得到了提高。社区工作经费由市民政局和市委组织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每个社区年经费均在5万元以上,已达到省里统一要求。
  一直以来基层社区行政事务多、证明多等问题非常突出,社区工作不堪重负,我市在2015年由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开展社区减负工作的通知》,其中规定属于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得转嫁给社区;应由社区协助的事项,应当为社区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工作条件。社区承担的招商引资、协税护税、经济创收等任务指标,以及社区作为责任主体的执法、拆迁拆违、环境整治、城市管理等事项,原则上一律取消。同时根据社区工作实际和群众需求,对各职能部门在社区设立的工作机构、加挂的各种牌子和社区各类证明事项进行规范清理。2020年,我市乡镇(街)、村(社区)职责准入制度已由市民政牵头制定并履行发文程序,经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下发至全市各单位,对社区减负增效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社区居民参与意识不强问题。本条问题原因是社区党组织的宣传发动意识不强,参与制度的不完善和思想政治教育不到位,该项工作应由市委组织部门和街道党工委负责。街道应加强社区管理,全面抓好组织群众进行宣传发动,从居民关心的热点问题入手,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努力提高居民参与度。
  三、社区公共资源配置不够均衡,难以发挥共治共享的作用。该条问题中相关文化学习教育基础设施分布、配备、建设工作由市政府统一规划,文广旅、档案部门实施,不在民政局职责范围之内。
  针对您提出的社区治理存在的问题和建议,我们认真采纳,结合民政部门职责权限,将在下一步工作中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岗位建设工作,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夯实社会治理基础提升城市社区治理能力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这队伍建设的意见》(吉办发【2020】18号)文件要求,我市城市社区按照规定每500户划分一个网格,设置一名网格员,根据社区常住人口户数,除去现有核定数量社区两委成员以外,短缺人员职数由市政府统一面向社会进行招聘,经笔试、面试、联审合格后,纳入社工岗管理,以弥补社区工作力量不足问题。新招聘人员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0周岁,限舒兰户籍、在社区工作两年以上的社区工作者(含公益性岗位人员)、考取社工师人员、社会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至45周岁,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以逐步解决原社区两委成员年龄偏老化、专业、文化知识结构不合理、业务素质不高等问题。支持鼓励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岗位人员参加社会学专业学历教育、考取社工师,力争通过3年左右的努力,使每个社区有3名以上社工师,每个社区助理社工师以上人员数量达到社区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岗位人员总数的50%以上。并对获得助理社工师、社工师、高级社工师资格的给予提高补贴。
  同时参照本市上年度事业管理岗位平均工资水平核定薪酬待遇。将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岗位人员纳入本市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体系,每年进行一次免费健康体检、落实带薪休假等待遇,建立应急补贴发放制度。明确退出机制和退出条件。
  目前,该项工作实施方案初稿已经起草完毕,上报市政府,待市领导审议通过后,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履行发文程序并落实实施。
  二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服务居民为重点,以“培育扶持、规范管理”为手段,指导各街道积极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创新基层治理中的积极作用、社区的平台作用、社区社会组织的载体作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骨干作用,不断提升社区服务管理水平,努力构建多元主体参与的社区治理新格局。
  感谢您对我市社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姓名及电话:李春柏 13704440443
 

  

  舒兰市民政局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