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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兰市人民政府| 2022-01-16 16:21| 信息来源:舒兰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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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兰市民政局对市政协十三届 五次会议第27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杨凤艳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市社区建设的建议》(第27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您对于加快我市社区建设的建议,我单位已进行了详细的阅读,现对于您所提出的我市社区存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社区治理方面人才匮乏

我市于2021年1月17日通过舒兰发布公众号发布了舒兰市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社工岗”公告,招聘人数32人,年龄40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要求高中及以上学历),报名时间为2021年1月17-2021年1月20日。有1100余人参加报名,经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四个环节,最终,成功录取了32名优秀人才包括5名退伍军人。目前,这32人分别在学府社区、泓林社区、正阳社区、旭阳社区、育才社区、城西社区、新村社区、河南社区、站前社区投入工作个多月。很好地适应了自己的工作岗位,也很好地解决了社区中各种难题。

二、 社区管理体系不完善

1.关于编制、待遇问题。此次社工岗招聘的32名工作人员薪酬标准按照每人每月4700元基标准确定(参照事业单位管理岗9级、10级标准,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试用期期间及正式聘用后,按照省委、省政府《两个意见》(吉办发【2020】18号)中要求结合学历、年限、岗位进行套改,最终确定工资标准。

2. 关于社区缺乏年轻人才、高层次文化人才、专业性人才的问题。此次招聘的“社工岗”32人年龄全部在40周岁以下,且学历大部分为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5人为高中及以上学历),很好地解决了以上问题。

3.关于政府部门把行政事物下移的问题。根据中共舒兰市委办公室,舒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舒兰市乡镇(街道)、村(社区)职责准入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各职能部门不得随意将职责范围内的行政事物下或委托到乡镇(街道)、村(社区),确有需要下放或委托乡镇(街道)、村(社区)承担的,必须事先征求乡镇(街道)、村(社区)意见,经联席会议严格审核把关,市委、市政府审核批准,方可下放到社区。未经准入审核之前,待下放或委托的相关行政事物继续由原单位承担。

三、整体服务功能不凸显

与发达地区相比,我市社区服务确实存在不足。对此,在接下来的工作当中,会逐步加强对于社区服务的关注程度,保障社区工作人员的待遇,吸引更多的人加入到社区工作中,对社区工作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培训,向发达地区的社区学习先进的经验,拓展我市社区服务的领域,通过以上种种举措,尽最大的努力服务好我市群众。

 

 

                                   (印章)

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