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兰市人民政府| 2018-07-06 14:30| 信息来源:舒兰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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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兰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的报告
  

舒兰市人民政府

关于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情况的

      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常委:

受市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情况,请予审议。

全省财政工作会议后,按照预算安排相关要求,对我市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财政预算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

2018年,地方级财政收入安排63 600万元,比预算草案30 000万元,增加33 600万元;比上年实收39 532万元,增加24 068万元,增长60.9%

几项主要收入调整情况为:

增值税收入4982万元,比预算草案增加149万元;比上年实收9031万元,减少4049万元,下降44.8%

企业所得税收入1404万元,比预算草案减少341万元;比上年实收2845万元,减少1441万元,下降50.7%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39 091万元,比预算草案增加   36 923万元;比上年实收2168万元,增加36 883万元,增长1670.4%

罚没收入1200万元,按预算草案不变;比上年实收3561万元,减少2361万元,下降66.3%

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安排494 170万元,比预算草案352 712万元,增加141 458万元。其中:地方级财政收入63 600万元,比预算草案增加33 600万元;返还性收入8460万元,按预算草案不变;省下达的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48 299万元,比预算草案增加54 615万元;省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收入68 220万元,比预算草案增加46 56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76 951万元,比预算草案减少2637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0 640万元,比预算草案增加1316万元;调入资金8000万元,预算草案未安排

2018年,本级财力安排支出344 471万元,比预算草案242 107万元,增加102 364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279 359万元,增加65 112万元,增长23.3%

按功能科目分类主要支出安排情况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 490万元,比预算草案增加478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10万元,下降2.3%

公共安全支出13 240万元,比预算草案增加2563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061万元,增长30.1%

教育支出80 353万元,比预算草案增加7487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244万元,增长13%

科学技术支出1338万元,比预算草案增加491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万元,增长0.8%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345万元,比预算草案增加1214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44万元,增长35.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 924万元,比预算草案增加   30 783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444万元,增长6.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4 728万元,比预算草案增加19 216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203万元,增长13.2%

节能环保支出6458万元,比预算草案减少3638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433万元,增长60.5%

城乡社区支出27 255万元,比预算草案增加12 390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 449万元,增长84.1%

农林水支出39 506万元,比预算草案增加18 502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 782万元,增长47.8%

住房保障支出7486万元,比预算草案减少2159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13万元,增长2.9%

债务付息支出3433万元,比预算草案减少940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77万元,下降4.9%

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安排494 170万元,比预算草352 712万元,增加141 458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支出344 471万元,比预算草案增加    102 364万元;省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安排支出68 220万元,比预算草案增加46 56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安排支出76 951万元,比预算草案减少2637万元;债务还本支出安排4415万元,比预算草案增加35万元;上解支出安排113万元,比预算草案减少4868万元。

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总收入安排494 170万元,总支出安排494 170万元,总收入与总支出相抵为平衡。

二、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2018年,基金预算总收入安排为54 826万元,比预算草案38 327万元,增加16 499万元。其中:当年收入安排32 757万元,比预算草案8490万元,增加24 26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6769万元,比预算草案14 500万元,减少7731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5 300万元,比预算草案15 337万元,减少37万元。

2018年,基金预算支出安排54 826万元,比预算草案38 327万元,增加16 499万元。

2018年,基金预算总收入与总支出相抵为平衡。

三、完成2018年预算任务的主要措施

2018年,我市地方级财政收入总体上比上年有所增长。但剔除一次性收入因素后,在国家下调部分增值税税率、省不再下放共享收入等政策性因素影响下,常规财政收入呈减少态势。财政收入规模小,缺乏新的稳定税源支撑,依然是我市财政收入的主要问题,财政自我保障能力差。而支出方面,国家新出台调资政策,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调标,落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政策,特岗教师补发工资,城乡建设、“三农”、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等刚性支出增加较多。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在执行中,要积极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拓宽筹资渠道,采取增收节支措施,全力“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努力实现全年财政收支平衡。

(一)加强财政收支管理,提高财政运行质量

要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落实好国家和省各项税费政策,加强收入征管,搞好收入的分析调度,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税源和非税收入的监控,堵塞征管漏洞,挖掘税收潜力,依法组织收入,做到应收尽收。在抓好收入征管的同时,要涵养税源、培植后续财源,优化财政收入结构,提高财政收入质量。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规定,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努力降低行政成本,节约财政支出。强化支出预算约束,规范财政资金拨付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运行。

(二)拓宽筹资渠道,提高财政保障能力

要积极向上争取资金。认真研究国家和省各项扶持政策,抓住改革契机,积极向上汇报和沟通,努力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缓解我市财政压力。要积极争取政府债券额度,适当开大“前门”。新举借的政府债务,重点用于改善民生和社会事业发展。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严禁通过PPP、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变相举债,严堵违法违规举债“后门”。继续盘活财政存量。定期对财政存量资金进行清理,加大结余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将财力进一步向民生领域倾斜。

(三)深化财政改革,提高理财水平

要在国家和省顶层设计框架下,完善市县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工作。要改进预算管理,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增强财政预算的完整性、透明度和有效性。要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落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调整改革单位经费供给形式。要推进政府经济分类科目改革,预算编制和执行全面细化到经济分类科目。要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完善国库单一帐户体系和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管,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要推进公务卡改革,促进公务卡消费。要推进国库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改革,实现财政、银行和各部门之间办理支付业务不再传递纸制单据。要规范全市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工作,从源头上加强非税收入管理。要按权责发生制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综合反映政府财务状况。要依法依规推进政府采购工作,杜绝预算单位擅自进行自行采购。要加强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完善评审制度,改进评审方式,规范评审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监督管理,严肃财经纪律。

(四)加大“三农”投入,支持乡村振兴发展

要大力支持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结构调整和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和产品结构,全面提升农产品供给质量和水平。要支持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推动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要全面落实好国家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发放。要支持现代设施农业基地、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推广农业增产增效技术。要支持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推进畜禽粪污无害化利用,加快现代畜牧业发展。要支持农村垃圾中转站建设,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推动宜居宜业美丽乡村建设,持续改进农村生活环境。要落实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基础建设。要继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支持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国有林场林区改革,释放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要支持美丽乡村建设,推进示范乡镇、示范村建设,打造北部美丽乡村示范带,带动全市乡村快速振兴发展。

(五)做好民生保障,促进现代农业生态市建设和发展

支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落实“两免一补”和生均公用经费随学生流动可携带政策。支持四小幼儿园、职教中心教学楼以及白旗中心校等校舍设施建设,改善办学条件要支持医疗服务水平提升。支持市人民医院医技楼、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建设,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升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和服务水平。要支持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增加对社会保障的投入,加快建立统筹城乡、覆盖各类保障对象的社会保障体系。要大力支持脱贫攻坚。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优先保障脱贫攻坚,促进全市脱贫目标实现。要大力支持城市精致化建设。加快推进城市路网、城市供水、污水处理和舒矿家属区“三供一业”维修改造等工程建设,完善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和功能。要支持棚户区改造。推进吉昌园四期、党校棚户区等工程实施,改善群众居住条件。要支持治水、治霾、增绿三大环境保护行动,围绕环境整治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做好资金保障工作。要支持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加大财政对文化事业的支持力度,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加快图书馆等重点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使全市人民业余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常委,2018年财政任务繁重而艰巨,我们将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下,埋头苦干,锐意进取,为促进经济发展,建设富裕文明的美丽舒兰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