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3年月在舒兰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宫秀清
各位代表:
受市政府委托,我向本次会议报告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面对严峻复杂的财政经济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我市坚决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各项决策部署,千方百计筹集资金,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兜牢兜实“三保”底线,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统筹推进防汛救灾和经济社会发展,确保了财政预算执行总体平稳。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2023年,地方级财政收入完成37 000万元(预计数,下同),完成预算安排的114.9%,比上年减少9451万元,下降20.3%。其中,税务部门完成28 515万元,财政部门完成8485万元。按可比口径增长3%。下降主要原因是上年一次性缴入耕地开垦费、罚没收入、国有资产处置收入较多。
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685 843万元。其中:地方级财政收入37 000万元,税收返还收入8460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66 02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98 617万元,区域间转移性收入3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01 199万元,债券转贷收入71 22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271万元,调入资金751万元。
2023年,全市当年财政支出498 026万元,完成预算安排的78.1%,比上年增加41 571万元,增长9.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今年乡村振兴及抗洪救灾等项目资金拨付较多。
主要支出项目情况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 828万元,完成预算安排的91.9%,比上年增加4903万元,增长12.9%。
公共安全支出16 613万元,完成预算安排的148.7%,比上年增加162万元,增长1.0%。
教育支出64 330万元,完成预算安排的89.1%,比上年增加1626万元,增长2.6%。
农林水支出123 210万元,完成预算安排的67.8%,比上年增加26 592万元,增长27.5%。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6 986万元,完成预算安排的53.4%,比上年增加15 121万元,增长8.1倍。
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685 843万元。其中:本级当年支出429 98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支出(含债券)37 073万元,上年结转支出30 965万元,上解支出5012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9 777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551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47 477万元。
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与总支出相抵后,财政收支为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23年,全市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38 003万元。其中:当年基金收入971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15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5036万元,债券转贷收入120 100万元。
2023年,全市基金预算支出总计138 003万元。其中:当年基金支出824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支出84 430万元,上年结转支出2944万元,调出资金75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5 30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26 338万元。
2023年,全市基金总收入与总支出相抵后,基金收支为平衡。
(三)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及主要工作情况
1.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做到应收尽收。充分发挥财税联合会商机制的关键作用,持续解决收入征管中遇到的项目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加强非税收入征管部门与财税部门间协调配合,确保应收尽收;积极协调税务部门对我市有税源潜力的企业进行调研,掌握我市基本税源底数,并召开全市组织收入暨对接服务企业大会,为荣誉称号企业颁发牌匾、绶带,调动企业纳税积极性;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罚没财物管理的通知》,理顺规范罚没物资管理,督促执法机关加快案件结案进度,依法将扣押款转变为财政收入,确保罚没资金及时、足额缴库。
2.不断优化支出结构,继续强化“过紧日子”思想。兜牢“三保”底线,积极克服收支矛盾突出困难,努力筹措资金,2023年“三保”支出全部纳入年度预算;硬化预算管理约束,严格执行预算,不得随意增加支出口子,保障预算平稳运行并强化预算的约束力度;调整压缩一般性支出,压缩后由政府统筹用于最急需的方面,集中财力办大事;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从点滴入手,节约办公经费、差旅费、住宿费、公车用油、印刷费、食堂用餐等经费,提倡机关节俭办公,从各方面真正形成“过紧日子”氛围。
3.科学合理调度资金,保障重点支出需求。财政部门统筹资金调度,全年预计调度各项财政资金45.7亿元,保障了全年 “三保”支出及重点支出的资金需要。
4.完善政府债务管理,扎实做好风险防控。严格落实上级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决策部署,健全地方政府债务常态化监测机制,将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实现对所有债务全覆盖,堵塞监管漏洞,及时发现和处置潜在风险,稳妥化解债务存量;全面排查,坚决杜绝违法违规举债行为;我市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为绿色风险等级,属于无风险地区。
5.全力以赴,做好防汛救灾各项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力做好防汛救灾和灾后重建财政保障工作。统筹使用13类中央、省级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我市灾后重建,统筹资金不足部分,由本级财政兜底解决;规范管理抢灾、救灾项目申报审批程序,制定《关于规范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程序的通知》,确保灾后重建工作有序推进,本着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开通绿色通道,启动紧急采购程序,意向公开时间公示期由30日缩短为7日。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财政部门保障了全年预算的顺利执行,但是,财政预算执行中仍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一是地方级财政收入增收乏力,财政收支矛盾愈发突出,全年财政平衡难度大;二是随着债券发行规模进一步增大,年度还本付息压力增加,兜牢“三保”底线压力巨大;三是大量暂付款项长期占压财政资金,资金周转极其艰难。
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4年,财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继续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优先保障“三保”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领域支出;加大资金统筹力度,集中财力全力做好灾后恢复重建资金保障工作;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坚决杜绝新增隐性债务;持续推进社会事业发展,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财政保障。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24年,地方级财政收入安排51 000万元,比上年预计增加14 000万元,增长37.8%。其中,税务部门完成35 652万元;财政部门完成15 348万元。
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531 769万元。其中:地方级财政收入51 000万元,税收返还收入8460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83 39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43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47 477万元,调入资金40 000万元。
2024年,当年本级财力安排支出347 71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515万元,增长0.1%。
几项主要财政支出安排情况是:
公共安全支出12 30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5.5%;
教育支出49 55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0.3%;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80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83.3%;
卫生健康支出42 20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31.8%;
农林水支出27 57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5.8%。
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531 769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支出347 713万元,转移支付支出31 56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安排支出147 477万元,上解支出5012万元。
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与总支出相抵后,财政收支为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4年,基金收入预算安排50 95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
15 332万元,增长43.0%。其中:本级基金收入安排24 620万元,上年结转基金收入26 338万元。
2024年,基金支出预算安排50 95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
15 332万元,增长43.0%。其中:当年支出17 620万元,上年结转基金支出26 338万元,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7000万元。
2024年,全市基金预算总收入与总支出相抵后,基金收支为平衡。
(三)完成2024年预算任务的主要措施
1.深入挖掘财源潜力,强化收入征管措施。继续发挥财税联合会商机制的关键作用,聚焦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加强税收收入征管力度,充分挖掘潜力税源,依法依规应收尽收。推动建立多部门联动的非税收入征管工作机制,专项解决疑难非税入库问题,聚焦纪检罚没、涉土非税、资产处置等方面,持续抓好非税收入征管工作。
2.兜牢民生保障,持续完善基本公共服务。统筹推进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在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领域精准施策,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加强“三保”预算执行监控,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非刚性支出,切实兜牢“三保”底线;集中财力接续推进乡村振兴、社会事业和社会治理等方面重点项目建设,支持巩固三大攻坚战成果。
3.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积极争取“再融资”债券,缓解到期债务还本压力,避免债务还本风险发生;对政府债务风险指标进行测算,及时发现债务风险隐患,密切跟踪风险变化,全面加强债务风险预警;严防违法违规举借政府债务,坚决杜绝新增隐性债务,全面落实国家对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规定。
4.开源节流,做好灾后恢复重建资金保障工作。坚持把保障灾后恢复重建资金需要摆在财政工作首要位置,多管齐下、开源节流,加大向上争取转移支付力度。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压缩压减一般性支出,统筹现有各类资金全力以赴支持我市灾后恢复重建,把更多宝贵的资源用在刀刃上,切实做好我市灾后恢复重建资金保障工作。
各位代表,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的指导和监督,千方百计确保圆满完成2024年财政工作,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财政转移支付收入:包括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和地方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支付,以为均衡地区间基本财力、由下级政府统筹安排使用的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主体。
区域间转移性收入:省以下政府间转移性收入,包含受援方政府接受的可统筹使用的各类援助、捐赠等资金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政府性基金收入:包括国家土地收益基金收入、土地出让价款收入、彩票公益金收入、车辆通行费、污水处理费收入等和转移性收入。
地方级财政收入:包括税收收入地方分成部分和非税收入。税收收入包括增值税(地方分享25%部分)、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地方分享24%部分)等;非税收入包括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费以及其他收入。
可比口径:主要是剔除上年度一次性收入后,按可对比的口径核定增幅比例。
上解支出:反映下级政府对上级政府的上解收入。
关于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3年月在舒兰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宫秀清
各位代表:
受市政府委托,我向本次会议报告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面对严峻复杂的财政经济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我市坚决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各项决策部署,千方百计筹集资金,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兜牢兜实“三保”底线,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统筹推进防汛救灾和经济社会发展,确保了财政预算执行总体平稳。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2023年,地方级财政收入完成37 000万元(预计数,下同),完成预算安排的114.9%,比上年减少9451万元,下降20.3%。其中,税务部门完成28 515万元,财政部门完成8485万元。按可比口径增长3%。下降主要原因是上年一次性缴入耕地开垦费、罚没收入、国有资产处置收入较多。
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685 843万元。其中:地方级财政收入37 000万元,税收返还收入8460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66 02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98 617万元,区域间转移性收入3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01 199万元,债券转贷收入71 22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271万元,调入资金751万元。
2023年,全市当年财政支出498 026万元,完成预算安排的78.1%,比上年增加41 571万元,增长9.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今年乡村振兴及抗洪救灾等项目资金拨付较多。
主要支出项目情况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 828万元,完成预算安排的91.9%,比上年增加4903万元,增长12.9%。
公共安全支出16 613万元,完成预算安排的148.7%,比上年增加162万元,增长1.0%。
教育支出64 330万元,完成预算安排的89.1%,比上年增加1626万元,增长2.6%。
农林水支出123 210万元,完成预算安排的67.8%,比上年增加26 592万元,增长27.5%。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6 986万元,完成预算安排的53.4%,比上年增加15 121万元,增长8.1倍。
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685 843万元。其中:本级当年支出429 98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支出(含债券)37 073万元,上年结转支出30 965万元,上解支出5012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9 777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551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47 477万元。
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与总支出相抵后,财政收支为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23年,全市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38 003万元。其中:当年基金收入971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15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5036万元,债券转贷收入120 100万元。
2023年,全市基金预算支出总计138 003万元。其中:当年基金支出824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支出84 430万元,上年结转支出2944万元,调出资金75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5 30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26 338万元。
2023年,全市基金总收入与总支出相抵后,基金收支为平衡。
(三)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及主要工作情况
1.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做到应收尽收。充分发挥财税联合会商机制的关键作用,持续解决收入征管中遇到的项目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加强非税收入征管部门与财税部门间协调配合,确保应收尽收;积极协调税务部门对我市有税源潜力的企业进行调研,掌握我市基本税源底数,并召开全市组织收入暨对接服务企业大会,为荣誉称号企业颁发牌匾、绶带,调动企业纳税积极性;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罚没财物管理的通知》,理顺规范罚没物资管理,督促执法机关加快案件结案进度,依法将扣押款转变为财政收入,确保罚没资金及时、足额缴库。
2.不断优化支出结构,继续强化“过紧日子”思想。兜牢“三保”底线,积极克服收支矛盾突出困难,努力筹措资金,2023年“三保”支出全部纳入年度预算;硬化预算管理约束,严格执行预算,不得随意增加支出口子,保障预算平稳运行并强化预算的约束力度;调整压缩一般性支出,压缩后由政府统筹用于最急需的方面,集中财力办大事;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从点滴入手,节约办公经费、差旅费、住宿费、公车用油、印刷费、食堂用餐等经费,提倡机关节俭办公,从各方面真正形成“过紧日子”氛围。
3.科学合理调度资金,保障重点支出需求。财政部门统筹资金调度,全年预计调度各项财政资金45.7亿元,保障了全年 “三保”支出及重点支出的资金需要。
4.完善政府债务管理,扎实做好风险防控。严格落实上级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决策部署,健全地方政府债务常态化监测机制,将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实现对所有债务全覆盖,堵塞监管漏洞,及时发现和处置潜在风险,稳妥化解债务存量;全面排查,坚决杜绝违法违规举债行为;我市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为绿色风险等级,属于无风险地区。
5.全力以赴,做好防汛救灾各项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力做好防汛救灾和灾后重建财政保障工作。统筹使用13类中央、省级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我市灾后重建,统筹资金不足部分,由本级财政兜底解决;规范管理抢灾、救灾项目申报审批程序,制定《关于规范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程序的通知》,确保灾后重建工作有序推进,本着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开通绿色通道,启动紧急采购程序,意向公开时间公示期由30日缩短为7日。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财政部门保障了全年预算的顺利执行,但是,财政预算执行中仍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一是地方级财政收入增收乏力,财政收支矛盾愈发突出,全年财政平衡难度大;二是随着债券发行规模进一步增大,年度还本付息压力增加,兜牢“三保”底线压力巨大;三是大量暂付款项长期占压财政资金,资金周转极其艰难。
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4年,财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继续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优先保障“三保”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领域支出;加大资金统筹力度,集中财力全力做好灾后恢复重建资金保障工作;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坚决杜绝新增隐性债务;持续推进社会事业发展,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财政保障。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24年,地方级财政收入安排51 000万元,比上年预计增加14 000万元,增长37.8%。其中,税务部门完成35 652万元;财政部门完成15 348万元。
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531 769万元。其中:地方级财政收入51 000万元,税收返还收入8460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83 39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43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47 477万元,调入资金40 000万元。
2024年,当年本级财力安排支出347 71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515万元,增长0.1%。
几项主要财政支出安排情况是:
公共安全支出12 30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5.5%;
教育支出49 55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0.3%;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80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83.3%;
卫生健康支出42 20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31.8%;
农林水支出27 57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5.8%。
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531 769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支出347 713万元,转移支付支出31 56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安排支出147 477万元,上解支出5012万元。
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与总支出相抵后,财政收支为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4年,基金收入预算安排50 95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
15 332万元,增长43.0%。其中:本级基金收入安排24 620万元,上年结转基金收入26 338万元。
2024年,基金支出预算安排50 95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
15 332万元,增长43.0%。其中:当年支出17 620万元,上年结转基金支出26 338万元,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7000万元。
2024年,全市基金预算总收入与总支出相抵后,基金收支为平衡。
(三)完成2024年预算任务的主要措施
1.深入挖掘财源潜力,强化收入征管措施。继续发挥财税联合会商机制的关键作用,聚焦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加强税收收入征管力度,充分挖掘潜力税源,依法依规应收尽收。推动建立多部门联动的非税收入征管工作机制,专项解决疑难非税入库问题,聚焦纪检罚没、涉土非税、资产处置等方面,持续抓好非税收入征管工作。
2.兜牢民生保障,持续完善基本公共服务。统筹推进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在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领域精准施策,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加强“三保”预算执行监控,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非刚性支出,切实兜牢“三保”底线;集中财力接续推进乡村振兴、社会事业和社会治理等方面重点项目建设,支持巩固三大攻坚战成果。
3.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积极争取“再融资”债券,缓解到期债务还本压力,避免债务还本风险发生;对政府债务风险指标进行测算,及时发现债务风险隐患,密切跟踪风险变化,全面加强债务风险预警;严防违法违规举借政府债务,坚决杜绝新增隐性债务,全面落实国家对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规定。
4.开源节流,做好灾后恢复重建资金保障工作。坚持把保障灾后恢复重建资金需要摆在财政工作首要位置,多管齐下、开源节流,加大向上争取转移支付力度。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压缩压减一般性支出,统筹现有各类资金全力以赴支持我市灾后恢复重建,把更多宝贵的资源用在刀刃上,切实做好我市灾后恢复重建资金保障工作。
各位代表,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的指导和监督,千方百计确保圆满完成2024年财政工作,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财政转移支付收入:包括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和地方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支付,以为均衡地区间基本财力、由下级政府统筹安排使用的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主体。
区域间转移性收入:省以下政府间转移性收入,包含受援方政府接受的可统筹使用的各类援助、捐赠等资金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政府性基金收入:包括国家土地收益基金收入、土地出让价款收入、彩票公益金收入、车辆通行费、污水处理费收入等和转移性收入。
地方级财政收入:包括税收收入地方分成部分和非税收入。税收收入包括增值税(地方分享25%部分)、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地方分享24%部分)等;非税收入包括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费以及其他收入。
可比口径:主要是剔除上年度一次性收入后,按可对比的口径核定增幅比例。
上解支出:反映下级政府对上级政府的上解收入。
![]() ![]() |
网站地图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