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兰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舒兰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舒兰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长金华所作的舒兰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2020年,舒兰市人民政府在上级党委、政府和舒兰市委的坚强领导下,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艰巨繁重的发展任务,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三次台风叠加影响、雨雪冰冻灾害等前所未有的困难和挑战,沉着应对、攻坚克难,勠力同心、负重前行,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圆满完成了“十三五”主要目标任务和2020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向全市人民交出了一份沉甸甸的答卷,有力地维护了经济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市政府工作报告总结“十三五”和2020年工作实事求是,提出的“十四五”规划和2021年政府工作目标和任务符合我市实际。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指出,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启动之年。站在的新起点,全市上下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吉林市委、舒兰市委全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持系统观念,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深化发展成果,以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率先在全省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为主要目标,构筑现代产业体系,扎实推进项目建设,打造“全省农业现代化示范高地、中国北方钼业之都、宜居宜业文明城市”,全面建设“稻香舒兰”“钼都舒兰”“健康舒兰”,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确保“十四五”开好局,以优异的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会议强调,市政府要始终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打造新发展优势,始终努力在危机中育先机、在变局中开新局,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始终牢固树立底线思维、统筹发展和安全,始终保持战略定力、增强发展信心、鼓足工作干劲,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正确方向前进。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在舒兰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要进一步提升战略谋划、组织推动和工作落实能力,保持定力、解放思想、真抓实干,为全市人民过上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而努力奋斗!
舒兰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舒兰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舒兰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经过审查,并根据本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舒兰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批准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李奎龙同志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舒兰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舒兰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舒兰市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舒兰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经过审查,并根据本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21年财政预算,同意市财政局局长宫秀清同志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舒兰市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舒兰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舒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
舒兰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认真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舒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会议认为,市政府提出了“十四五”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发展路径,分领域阐述各项重要任务、部署重点工作,强调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广泛动员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凝聚新时代舒兰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强大合力。充分体现了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舒兰市委十四届十二次全会精神,符合舒兰实际,反映了全市人民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愿望。会议决定批准《舒兰市第十四个五年发展规划纲要》。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统一思想,抢抓机遇,聚焦聚力,开拓创新,奋发有为做好“十四五”规划的各项工作,为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实现我市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舒兰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舒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舒兰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舒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振波同志所作的《舒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舒兰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舒兰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舒兰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舒兰市人民法院副院长郭春明同志所作的《舒兰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舒兰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舒兰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舒兰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舒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孙雨同志所作的《舒兰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