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国有企业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工作,确保政府采购项目在舒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顺利开展,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各单位征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标专业分类
(一)货物类:通用设备;办公设备;车辆;图书档案设备;机械设备;电气设备;通信设备;广播、电视、电影设备;医疗设备;电工、电子专用生产设备;安全生产设备;文艺设备;体育设备;娱乐设备;军用、警用设备和用品;环卫设备;特种设备;图书和档案;家具用具;农产品;林业产品;渔业产品。
(二)工程类:公路工程施工;城市道路工程施工;桥梁工程施工;水利工程施工;装修工程;房屋修缮。
(三)服务类:法律服务;审计服务;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电信服务。
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
(二)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三)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
(四)承诺以独立身份参加评审工作,依法履行评审专家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中国公民。
(五)不满70周岁,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审工作。
(六)申请成为评审专家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记录。
(七)熟悉计算机基本操作。
三、申请成为评审专家应提供的材料
(一)填写《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信息统计表》,包括专家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联系地址、身份证号码及其他信息。
(二)填写《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专业技术职称明细表》。职称信息包括职称、专业信息、证书编号、发证机关。
(三)职称证书扫描件、身份证复印件。
(四)本人认为需要申请回避的信息。
(五)退休人员另需提供退休证。
(六)申请人应按上述评标专业分类选择不超过3个评标专业。
四、专家资格审核
本次征集工作将持续进行,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供扫描件至主管单位,由主管单位统一汇总扫描件发送至slscgb2021@163.com 邮箱。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可进行后续网上注册流程成为正式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五、监督检查及其他要求
申请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第十六条如实填报回避单位和相关情况。对填报的信息和提供的申请资料(包括各类电子数据)的真实性负责。财政部门将加强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随机抽查,对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进行现场确认,专家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提供资料原件的,视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将按照规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舒兰市财政局
2021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