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兰市人民政府| 2021-08-08 08:48| 信息来源:舒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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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告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复杂。按照国家、省和吉林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为有效降低疫情输入传播风险,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广大居民、机关及企事业单位人员尽量留在本市,非必要不出省。
  2、宾馆、酒店、喜宴中心服务机构暂不接待升学宴、生日宴和同学、校友、商会联谊等各类聚集、聚餐活动。
  3、商场、超市暂不举办线下促销、展销活动。
  4、城区早、晚市场暂停。
  5、各宗教场所暂停聚集性活动。
  6、校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教育教学活动。
  7、景区景点室外部分落实分时段预约,限流错峰要求,严格控制瞬间流量。景区景点室内部分关闭,内部表演暂停。
  8、餐饮、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商务楼宇、宾馆、酒店、浴池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全面落实佩戴口罩、双码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测温、通风消毒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洗浴场所实行限流制度,接待顾客人数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50%。
  9、影院、健身馆、游泳馆、网吧、KTV、游戏厅、台球厅、棋牌室、室内体育馆等密闭式休闲娱乐场所暂停营业。 
  10、车站、客运站和密闭公共交通工具要加强人员进出管理,严格落实佩戴口罩、扫码测温、消毒通风等措施。
  11、红事、宴会停办,白事简办,确需办理必须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屯)报备。
  12、养老院、福利院、监所、精神卫生机构实施封闭管理,暂停探视活动。
  13、非必要不举办大型会议、培训、考试、演出、赛事、展会等各类活动。确需举办的,必须严格履行报批程序,并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落细防控措施。
  14、广大居民要密切关注自我健康状况,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自觉佩戴口罩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并如实告知旅居史和接触史。  
  15、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降低风险最有效手段,广大居民要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尽快尽早接种疫苗,提高自身防护能力,有效建立全市居民免疫屏障。
  鉴于当前形势,采取以上措施,是抗击疫情的需要,请各经营单位和广大居民给予支持和理解,自觉遵照本通告要求执行。各行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执行相关疫情防控要求。如因防控措施落实不力造成疫情传播蔓延,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舒兰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