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兰市人民政府| 2022-03-16 08:16| 信息来源:舒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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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通告 (2022第13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为彻底排查潜在人群感染者,经舒兰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继续在舒兰市域内开展第七轮、第八轮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
  (一)3月16日10时30分启动第七轮核酸检测。
  (二)3月17日10时30分启动第八轮核酸检测。
  二、采样地点
  采样点分为固定采样点和流动采样点,请居民服从村(社区)、小组工作人员的组织安排。
  三、检测对象
  舒兰区域内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
  四、有关要求
  (一)请居民积极配合各采样点工作人员做好标本采集工作,对拒不配合、不支持、不参加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二)请居民根据村(社区)组织安排,携带身份证、外籍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确保不漏一户一人。
  (三)请居民在参加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并保持两米以上距离,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禁止吸烟和随地吐痰,采样后立即返回家中,防止采样时交叉感染。
  (四)做好第七轮、第八轮的核酸检测是夺取舒兰市疫情防控歼灭战、保卫战胜利的关键所在。请城乡居民一定为自己负责、为舒兰负责,做到三次必检(含3月15日一次),决不能出现漏检现象。
  (五)请广大居民注意出行安全,注意近期天气变化,注意添衣保暖,照顾好老人孩子。
  

 

 

  特此通告。
  

 

  

   
  舒兰市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