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兰市人民政府| 2022-06-27 08:23| 信息来源:舒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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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病退(退职)人员劳动能力鉴定的通知
  一、申报条件
  1、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职工,国有改制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持有残疾人联合会核发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因病或非因工负伤。
  2、到2022年12月31日前,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以档案最早记载为准),申请退职的,不受年龄限制。
  3、缴纳养老保险费(含视同缴费)满15年。
  4、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二、申报材料
  1、申请人病退申请(机关事业单位申请病退鉴定人员需手写申请书,单位加盖公章。单位查档后在该人申请书上签字:经查档该职工年满XX周岁,参加工作满XX年,符合病退或退职标准)。
  2、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
  3、企业在职职工人事档案。
  4、国有改制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2张。
  5、社保个人参保证明2张(社保窗口打印)。
  6、第二代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
  7、病历、病理检验报告单等相关医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张。
  8、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三、申报程序
  1、携带上述材料到舒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
  2、经初审合格后填写《职工非工伤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表》。
  3、待吉林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审查合格后参加病鉴。
  四、申报日期
  2022年6月27日至7月20日。
  五、申报地址
  舒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工伤保险科
  六、联系电话:0432--68255167   
  

 

  

  舒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