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扶优做强种业企业,促进种业企业规模做大、产品做优,真正成为品种更新的推动者、产业融合的引领者,推动种业向科技密集型、资本密集型产业转变,加快实现种业振兴,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扶优做强种业企业政策措施的意见》(吉政办发〔2022〕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吉林市关于种业振兴行动的部署及《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大力推进现代种业创新发展的意见〉的通知》要求,构建扶优做强种业企业类型,发挥优势种业企业主板集成作用,进一步引导各类要素集聚,持续深化科企合作,集中力量支持企业强优势、补短板、破难题,培育打造一批科技创新力、产业带动力和综合竞争力均较强的龙头种业企业,为打好种业“翻身仗”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前提下,强化政府引导和服务功能,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引导资源、技术、人才、资本等要素向优势企业集聚,实现创新要素高速运转、创新成果快速转化。聚焦短板,集中攻关。围绕种业企业综合实力不强、创新能力不高、科技投入不足、管理方式不优等弱项,强化科研机构、金融机构、种业基地与优势企业对接,推进种业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建立创新联盟,在技术、品种、制度、管理创新上开展集中攻关,突破卡点,补上短板,做强优势。立足长远,创新驱动。围绕种业企业发展需求,聚焦现代种业发展趋势,坚持长短结合、重点突破、分步推进,创新商业化育种体制机制,提升企业整合资源、创新创造能力,增强企业长远发展动能。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发挥农业农村、发展改革、财政、科技、金融等部门职能作用,统筹现有政策,争取国家支持,搞好政策创设,精准扶持优势企业发展。
(三)发展目标。构建形成“科研分工合理、产学研结合、资源集中、运行高效”的育种新机制,在基础性、公益性研究和新品种选育上取得重大突破,培育一批具有重大应用前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我市地域特色的优良品种。到2025年,力争培育1户企业进入全省水稻种业20强,南繁基地发展到30亩以上,水稻品种销售占全省市场份额达到2%以上,研发出本地突破性水稻品种3个。到2030年,优化完善现代农作物种业创新创业生态系统,扶优做强种业企业,培育1家玉米种业企业在我市落地,1户水稻种子企业进入全省水稻种业10强。
二、壮大种业企业发展规模
支持种业企业引入优质种业资源和创新要素,促进资源优化、整合和资产并购重组,提高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适时组织种业行业开展交流研讨,为种业企业发展和合作牵线搭桥、创造便利;定期公布我市种业发展情况报告、种业企业诚信报告。兼并重组中涉及种业资产转让的,相关税种依照现行资产重组税收优惠政策给予减免。
三、加快种业企业自主创新
(一)深化科企合作。鼓励种业企业采取注资、引入科研团队、合作开发等形式,与省内外科研机构、种业企业在育种关键技术创新、优良基因挖掘、优异种质创制和突破性品种培育等方面合作。推动科研专项资金向企业倾斜,鼓励种业企业依托省内科研机构,联合申报国家项目和省级作物品种创新攻关重点研发项目。支持科研单位与种业企业成立作物生物育种创新联盟,加快转化科研成果,开展水稻、大豆等品种改良与创制。
(二)支持企业参与育制种基地建设。我市积极申报吉林市市级水稻种子繁育基地认定,认定后吉林市将在资金和项目上予以优先支持。积极鼓励和引导种子企业和社会资本投资繁育基地建设,推动种业企业与良种繁育基地紧密结合共建,在企业创新、精深加工、质量控制、测定评价及社会化服务等方面给予倾斜。对在省内基地开展制种的参保企业,确定水稻制种保险金额为700元/亩,保险费率为6%,并给予80%财政补贴。设立新品种展示基地,每年举办新品种展示推介会,帮助企业通过“看禾订种”,推广应用优良新品种。通过省农业农村厅帮助企业解决南繁科研育种用地、农机购置等问题,引导鼓励企业加大投入,提升南繁科研育种基地“育、繁、制、鉴”能力,发挥“加速器”作用。
四、强化财政金融支持
积极争取国家、省级和吉林市现代种业发展方面资金、项目,对取得重大科研成果的团队、单位给予奖励,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申报省、吉林市级科技进步奖。在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中支持种业发展方面比重,继引导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参与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和基地建设等。积极争取利用好种业发展基金的资金杠杆撬动作用,鼓励种业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现代种业发展。
聚焦缓解企业融资需求,支持类型种业企业优先使用“强种贷”等金融产品。探索将种业知识产权、存货、订单和应收账款作为贷款质押物,增加企业授信额度。鼓励支持金融机构针对具备自主研发能力,有科研、轻资产、弱抵押的种业企业,创新推出相适应的金融产品。鼓励种业企业对资产进行折股量化,引入社会资本注资、投资。
五、加强人才支撑
深化种业科研人才改革,推动科研人员到企业兼职兼薪、挂职任职,鼓励企业通过利益联结机制吸纳创新人才,促进资源、技术、人才等要素向企业聚集;将种业企业科研人才纳入全市人才培养规划,开辟企业科研人员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深入开展专业技术人才“组团式”帮扶工作,组织开展“专家基层行”“人才助企”等专项服务行动,助力企业发展。培养一批农作物育种带头人、中青年学术骨干、品种推广专家和青年后备人才,带动我市现代农作物种业实现高质量发展。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使科研人员更好的深入到一线,了解生产实际、走出去,学进来,实现由封闭科研向开放科研转变,促进新成果、新技术加速形成现实生产力。
六、净化种业市场
(一)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开展保护种业知识产权专项整治。加大侵权案件查处力度,强化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紧密衔接,严厉打击套牌侵权的违法行为,对侵权行为形成高压态势。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行政等手段,全链条全流程监管。建立侵权案件协查联办机制,及时公开侵权案件查处结果,定期发布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典型案例,强化宣传引导,形成有力震慑,切实维护企业和品种权人合法权益。
(二)强化种业执法监管。健全市场监管体系,着力提升种业治理能力和优化服务水平。压实种业监管主体责任,对套牌侵权、制售假劣、无证生产经营种子、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等开展集中清理整治。强化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建立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机制,严把基地关、企业关、市场关。
(三)提高行业诚信意识。开展行业诚信体系建设,鼓励种业企业发表公开倡议书。强化行业自律,以信用评价结果和日常案件查办为依据,探索建立种业领域“黑名单”制度。强化日常监管案件办理,跟踪事后处理结果和有关问题落实整改情况,及时动态调整“黑名单”,推动“黑名单”在金融支持、项目扶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应用。
七、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市推进现代种业创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下,建立扶优做强种业企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重大事项和难点问题。要切实把扶优做强种业企业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宣传、调度研究企业发展情况,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
(二)健全服务和联系沟通机制。加大种业企业行政审批改革力度,简化审批流程,推行一网通办,为企业提供便捷优质服务。加强与优势企业联系沟通建立重点企业联系机制,了解企业发展需求,一企一策精准扶持,帮助指导企业做好发展规划。
舒兰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