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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8 星期四

舒兰市人民政府《关于舒兰市平安镇华丰村单元(SL-PAZ-HF)222国道南侧、霍伦河以东地块详细规划》(舒政函〔2024〕57号),已于2024年12月6日批复。特此公告。
初审:蔡晓雨 复审:于曜玮 终审:杨立新
舒兰市人民政府《关于舒兰市平安镇华丰村单元(SL-PAZ-HF)222国道南侧、霍伦河以东地块详细规划》(舒政函〔2024〕57号),已于2024年12月6日批复。特此公告。
初审:蔡晓雨 复审:于曜玮 终审:杨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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