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兰市人民政府| 2018-07-05 10:08| 信息来源:舒兰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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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兰市慈善总会关于在《全市开展“慈善救助贫困大学生”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慈善工作站(民政办):

    为了帮助我市品学兼优的贫困考生顺利入学,以实际行动助力脱贫攻坚工作,根据吉林市慈善总会“关于开展2018年救助贫困大学生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和《中共舒兰市委舒兰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精神,今年市慈善总会将继续开展“慈善救助贫困大学生”活动。现就本次活动安排如下: 

一、救助对象
  凡是2018年全国统一高考(含高职高专提前招生)并被录取的城乡低保户、特困供养人员(农村五保户、城市三无人员)和孤儿(四证截止时限为2018年6月30日前享受民政政策待遇的家庭户)和市“建档立卡的精准扶贫对象家庭”中的应届高中毕业学生。
    二、救助标准
  市慈善总会根据吉林市慈善总会的通知要求,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应届高中毕业学生,给予一次性慈善救助款2000.00元整。此款从我市“双日捐”结余募捐款中解决。
    三、方法步骤
  (一)7月15日前为调查摸底阶段。市慈善总会协调学校及相关部门,深入搞好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掌握符合救助条件考生的基本情况,切实做到心中有数,情况清楚。
  (二)8月份为申请报名阶段。 凡需要申请救助的学生,经学生本人申请,持本人录取通知书、成绩单(分数条)、户口簿、身份证、低保证或特困供养证(农村五保证、城市三无证)、孤儿证、扶贫手册,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带一张小二寸彩色照片,到所在学校或各乡(镇)街慈善工作站(民政办)提出申请,并填写舒兰市2018年“慈善救助贫困大学生”活动申请审批登记表。救助申报截止时间为8月20日,请各乡(镇)街慈善工作站(民政办)抓紧时间组织开展此项活动。

(三)审查确认。救助对象提交申请材料,经所在的乡(镇)街慈善工作站(民政办)、脱贫办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由乡(镇)街慈善工作站(民政办)、脱贫办经办人签字盖章,由学生将材料报所在学校,学校签署意见后统一报市慈善总会审批。

  (四)落实对象。市慈善总会在对申请人所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入户抽查,确定救助对象。

(五)张榜公示。救助对象确定后在学生所在乡(镇)街慈善工作站(民政办)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接受社会监督。

  (六)发放善款。善款采取银行办卡集中发放的形式,发放到学生手中。

四、具体要求
  (一) 乡(镇)街慈善工作站(民政办)、各部门要加强领导,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此项活动,准确把握救助对象,严密救助程序,严肃廉政纪律。

  (二)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工作。通过这次救助活动,大力弘扬慈善精神,提高慈善意识,推动慈善事业快速发展。                                   

 

附件:2018年“慈善救助贫困大学生”活动申请审批登记表

 

舒兰市慈善总会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