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17〕18号)《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市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市政办函〔2017〕41号)和《舒兰市全面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精神,不断规范教育行政执法行为,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省、吉林市和我市“抓环境、抓项目、抓落实”工作部署,围绕“放管服”改革要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一步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减轻企业负担,减少权力寻租,不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二、主要内容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教育行政执法事项除处理投诉举报、大数据监测、转办交办或上级部门有特殊要求以外,均应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
三、基本原则
(一)依法监管。凡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检查事项,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检查事项,要全面推行随机抽查。对采取普查方式的检查事项,也要贯彻随机抽查的理念,全面促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法治化、程序化、规范化。
(二)科学监管。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杜绝过度执法、选择性执法和执法扰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科学性、简约性。
(三)阳光监管。实行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全程“阳光执法”,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提升执法公信力。
(四)综合监管。开展跨部门随机抽查联合检查,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建立健全部门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开展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有序推进综合执法。
四、工作目标
2017年7月底前,依托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启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2017年底前,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在全市教育行政执法领域全覆盖。
2018年底前,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次数达到该年度总抽查次数20%以上,实现联合抽查常态化。
2019年底前,依托综合监管平台和大数据分析系统,基本建立全市联动的监管风险预警机制。
2020年底前,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重点的日常监管制度,建成体制成熟、制度完善的市场监管体系。
五、主要任务
(一)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要结合教育系统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分类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根据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要包括本科室全部行政执法事项,并明确检查依据、检查主体、检查内容、检查方式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经市编办、市法制办审核通过汇总后,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吉林)统一向社会公布。
(二)建立市场主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要建立健全与本科室随机抽查事项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检查人员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应涵盖全部被监管市场主体或单位,检查人员名录库应涵盖所有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检查人员,并实行动态管理。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检查人员名录库要报市法制办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核查,确保名录库真实、全面、合法。
(三)制定随机抽查实施方案和细则。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要根据教育系统情况,制定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报市职转办备案。紧密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科室随机抽查细则,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并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吉林)向社会公布。
(四)应用综合监管平台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吉林),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一单两库一细则”(即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检查人员名录库、抽查细则)录入该平台,通过该平台随机生成检查任务、检查对象名单和检查人员名单,及时公开检查结果。检查对象为非市场主体的,也可通过该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名单,检查结果通过本部门门户网站或其他途径公布。
(五)编制年度随机抽查计划。民办教育管理要根据监管工作实际情况,每年初编制年度抽查计划,报市法制办审核后录入“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严格按照年度随机抽查计划开展检查,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检查次数。确有特殊情况的,经市法制办审核备案后方可调整,并及时录入“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
(六)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由多个部门一次性联合完成,做到“名单一次性抽取、人员一次性选派、检查一次性完成、结果一次性公布”。根据《吉林省行政执法随机抽查联合检查暂行办法》精神,制定出台贯彻落实意见,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检查行为,实现“一次抽查、全面体检、综合会诊、精准施策”。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如有联合抽查意向,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并由市场监管部门根据部门年度抽查计划,统一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抽查。
(七)推行随机抽查与信用监管联动。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将对存在非法办学行为的民办学校依法实行联合惩戒。
(八)探索建立监管风险预警机制。依托“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手段,开展抽查结果的收集汇总和统计分析,及时掌握相关领域违法活动特征,提高发现问题和防范化解区域性、行业性及系统性风险的能力,做到早发现、早预警。
六、相关要求
(一)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要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日常监管和行业标准化监管有机结合,科学制定、统筹安排抽查计划。在保证公正和效率的前提下,合理确定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监管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原则上随机抽查比例不得低于检查对象的3%,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不得低于20%,确有必要的检查比例可达到100%。对社会关注度高、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检查对象,要适当增加抽查频次,加大检查力度。
(二)严格规范随机抽查行为。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要按照确定检查事项、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发布检查公告、组织实施检查、公布检查结果的顺序依次实施。实施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依法回避。开展检查时,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一律不得收取费用。
(三)依法公开随机抽查结果并强化结果运用。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布”的原则,自抽查工作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达到“抽查一部分、警示一大片、规范全行业”的效果。对涉及国家安全、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事项,要按照有关规定,合理调整公开方式和范围。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检查对象守法的自觉性。对抽查中发现不属于本部门监管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通报相关监管部门;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市教育局成立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副书记、副局长任副组长,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人员为成员,切实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突出抓好落实。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要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任务台账,细化“施工图”、倒排时间表,把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按照时间节点全力抓好落实,做到执法标准、执法尺度、执法程序等要统一、规范,确保抽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全程监督。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中,可采取录音、录像方式及电子化手段,记录抽查过程。鼓励通过公证部门公证或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等现场监督抽查过程,确保公开、公正、透明。检查结束后,要将执法检查记录及相关材料整理成卷归档,主动接受监督。
(四)严格抽查纪律。各执法人员对被抽查对象的市场主体实施检查时,不得妨碍其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被检查对象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五)注重宣传培训。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的关键环节。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探索完善随机抽查监管办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舒兰市教育局
2017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