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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兰市人民政府| 2020-01-08 16:08| 信息来源:舒兰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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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兰市2020年春运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一、背景是什么?

2020年春运110日开始至218日结束,共计40天。为全力做好2020年春运工作,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出行需要,根据上级春运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和今年春运的新情况、新特点,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工作目标是哪些?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圆满完成春运任务,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意义重大。各有关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研判本行业、本领域春运形势,强化全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加强人员力量配备,确保春运工作责任明确、协调有力、运转高效。

三、组织领导具体分工信息

为加强我市2020年春运工作,确保春运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舒兰市春运工作联合领导小组负责春运期间的组织、协调、指挥、部署和督导工作,舒兰市春运工作联合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主任由李德亮兼任,负责春运工作的日常管理。

四、工作措施有哪些?

(一)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春运期间的运输组织、运力调配和运输企业安全监督工作;加强运输市场管理,查处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配合做好超载旅客分流驳运工作;做好公路畅通保障工作,加强公路养护、路政巡查,备足应急物资,及时清理、疏通并修复受损的公路;及时报告公路通行信息和客运交通信息。

(二)市委宣传部负责春运期间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三)团市委组织志愿者特别是青年志愿者参与春运服务,启动实施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春运“暖冬行动”。

(四)市公安局负责各客运站(场)旅客集散地及各主要路口、路段的巡查、监控,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如:恐怖事件、爆炸、火灾、不法分子聚众闹事等社会治安事件)做好应对措施,及时作出反应,保障市民及旅客生命财产安全。交管部门要按职能加强对参加春运的机动车技术性能的监管,做好路面巡逻监控,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超载、超速、违法停车及其他交通违法行为。

(五)市应急局负责春运期间安全的指导和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各乡(镇)街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备环节的监督,督导有关部门、有关行业落实道路水路等方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协调春运期间全市安全生产事故及突发事件的处理。

(六)市教育局负责指导对中小学生开展安全出行知识及春运政策的教育宣传,督促指导学生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妥善做好学生寒假归家返校安排。

(七)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对农用车辆载客危害性教育及打击工作,严格执行农用车辆安全技术检验标准,杜绝技术状况不合格的农用车带病作业。

(八)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城区主干道及客运站周边流动摊点的清理整顿工作,确保旅客进出通道畅通和候车环境良好。

(九)市卫生健康局负责指导车站等场所在春运期间传染性疾病的防控工作;负责公共卫生应急事件的紧急医疗救援工作,确保旅客身体健康得到保障。

(十)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负责加强春运期间旅游景点及旅行社的管理工作,做好景点的客流跟踪与预警,防止出现旅客滞留现象。

(十一)市气象局负责加强气象监测,春运期间及时向市春运办提供准确的气象预报,及时发布雨雪寒潮等灾害性天气的预警预报。

(十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市辖区内公铁道口安全管理工作。

(十三)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与交通运输部协调配合,严肃查处擅自哄抬客运票价的违法行为,妥善处理旅客价格投诉,切实维护旅客合法权益。

(十四)市总工会负责深入用工量大的企业,积极与用工单位协商息工、开工时间,尽量避开春运高峰期,并为返乡务工人员提供出行咨询、包车等服务。

(十五)各乡(镇)街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做好辖区内春运工作,要提前研究、周密部署春运各项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各尽其责,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春运工作。

(十六)市融媒体中心(市广播电视台)负责春运宣传报道工作,提供春运动态、气象等信息,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正面导向作用,引导旅客有序流动,营造文明、有序、和谐、安全的良好环境。

(十七)舒兰市火车站要制定合理可行的运输方案,负责火车站内及周边治安、旅客疏导、危险品查堵工作,认真做好站内防火、防爆、防盗、防恐工作,确保安全有序的度过客运高峰期。

(十八)全市各运输企业(个体业户)和客运站要加强对司乘人员与车辆的安全管理,对司机进行安全行车教育与监督。各运输企业在保证安全运输的前提下,采取科学有效的方法进行调配以应对客流高峰时期运力紧张现象。

(十九)其他各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要按照自身工作职责认真做好今年春运工作。

 

相关文件:舒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舒兰市2020年春运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