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制定的背景及由来
舒兰是全国生猪调出大县,项目从“十一五”期末开始实施,到目前已连续实施11年,年均奖励资金600万元左右。项目的实施,全面提高了我市生猪产业化经营水平,促进了农民增收,有效保障了猪肉市场的供应。2019年,根据吉财粮指〔2019〕278号文件要求,省级下拨舒兰市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534万元,为规范和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和效应,切实稳定全市生猪生产发展,结合当前全国非洲猪瘟疫情发展形势,特制订此方案。
《方案》起草过程中,市农业农村局组成生猪调出大县奖补项目实施工作调研工作组,先后对7个养猪大镇的畜牧兽医站长,以及10个大中小养猪场进行了专题调研,听取意见和建议。2次经班子会集体讨论,形成了《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征求市财政、市纪委监委2个部门及17个乡(镇)街意见,均无异议。然后向市司法局提请合法性审查,提呈材料有《关于申请<舒兰市2019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方案>进行合法性审查的函》(舒农函〔2019〕82号)、《关于<舒兰市2019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方案>的起草说明》(舒农函〔2019〕81号)、《舒兰市2019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方案》起草说明的汇报(送审稿)、局集体讨论会议记录、文件会签单及7个相关文件。
二、方案内容解读
《方案》由奖励原则和范围、申报条件、奖励标准、奖励方式、不予支持范围、绩效考核等八部分内容组成。
(一)奖励范围。主要用于生猪产业发展和流通加工环节冷链物流(冷冻、冷鲜等贮藏设施)建设的奖励,以及养殖业保险地方配套资金的补贴。
(二)申报条件。
1.规模化养猪场。一是必须在云平台直连直报系统中备案;二是必须配套建有粪污处理设施且设施正常运行;三是饲养面积必须达到800平方米(含)以上;四是必须正常生产经营,并采取不同方式计算年出栏量,其中自繁自育饲养方式以能繁母猪现存栏量年均产仔成活20头计算为准,外购仔猪育肥饲养方式以育肥猪现存栏量的1.6倍计算为准。
2.养殖业保险补贴。当年全市养殖业保险工作汇总结束后,保险公司即可以正式文件形式向市农业农村局申请。
3.县级生猪屠宰厂冷链物流(冷冻、冷鲜等贮藏设施)项目。一是申报企业证件齐全;二是企业2019年有冷冻、冷鲜等冷链物流贮藏新建项目,且企业和贮藏设施均正常运行。
(三)奖励标准。一是规模养猪场奖励标准以饲养面积和年出栏量两项指标为计算依据,粪污处理设施建设作为重要参考条件,但奖励由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支出。二是养殖业保险补贴标准以实际保额中地方配套补贴核算汇总数据为准,其中能繁母猪保险地方配套补贴比例为保额的20%、育肥猪保险地方配套补贴比例为保额的15%。三是县级生猪屠宰厂冷链物流(冷冻、冷鲜等贮藏设施)建设项目奖励标准,原则上以不超新建项目总投资50%给予奖励。
(四)奖励方式。2019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534万
元,主要采取以奖代补或先保后补方式给予奖励或补贴。项目验收结束且分类汇总后,市农业农村局制定《舒兰市2019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分配办法》,明确三类项目具体分配资金。
(五)不予支持范围。明确了饲喂泔水的,禁养区内的,出售或贩运病死猪的,粪污处理设施未正常运行、或粪污处理措施不当、或设有排污口的,列入失信名单的等8种不予支持范围。
(六)绩效考核。主要以部门联合实地踏查验收、查看保险公司参保数据或第三方评估方式进行绩效考核。
相关文件:舒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舒兰市2019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
一、文件制定的背景及由来
舒兰是全国生猪调出大县,项目从“十一五”期末开始实施,到目前已连续实施11年,年均奖励资金600万元左右。项目的实施,全面提高了我市生猪产业化经营水平,促进了农民增收,有效保障了猪肉市场的供应。2019年,根据吉财粮指〔2019〕278号文件要求,省级下拨舒兰市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534万元,为规范和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和效应,切实稳定全市生猪生产发展,结合当前全国非洲猪瘟疫情发展形势,特制订此方案。
《方案》起草过程中,市农业农村局组成生猪调出大县奖补项目实施工作调研工作组,先后对7个养猪大镇的畜牧兽医站长,以及10个大中小养猪场进行了专题调研,听取意见和建议。2次经班子会集体讨论,形成了《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征求市财政、市纪委监委2个部门及17个乡(镇)街意见,均无异议。然后向市司法局提请合法性审查,提呈材料有《关于申请<舒兰市2019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方案>进行合法性审查的函》(舒农函〔2019〕82号)、《关于<舒兰市2019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方案>的起草说明》(舒农函〔2019〕81号)、《舒兰市2019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方案》起草说明的汇报(送审稿)、局集体讨论会议记录、文件会签单及7个相关文件。
二、方案内容解读
《方案》由奖励原则和范围、申报条件、奖励标准、奖励方式、不予支持范围、绩效考核等八部分内容组成。
(一)奖励范围。主要用于生猪产业发展和流通加工环节冷链物流(冷冻、冷鲜等贮藏设施)建设的奖励,以及养殖业保险地方配套资金的补贴。
(二)申报条件。
1.规模化养猪场。一是必须在云平台直连直报系统中备案;二是必须配套建有粪污处理设施且设施正常运行;三是饲养面积必须达到800平方米(含)以上;四是必须正常生产经营,并采取不同方式计算年出栏量,其中自繁自育饲养方式以能繁母猪现存栏量年均产仔成活20头计算为准,外购仔猪育肥饲养方式以育肥猪现存栏量的1.6倍计算为准。
2.养殖业保险补贴。当年全市养殖业保险工作汇总结束后,保险公司即可以正式文件形式向市农业农村局申请。
3.县级生猪屠宰厂冷链物流(冷冻、冷鲜等贮藏设施)项目。一是申报企业证件齐全;二是企业2019年有冷冻、冷鲜等冷链物流贮藏新建项目,且企业和贮藏设施均正常运行。
(三)奖励标准。一是规模养猪场奖励标准以饲养面积和年出栏量两项指标为计算依据,粪污处理设施建设作为重要参考条件,但奖励由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支出。二是养殖业保险补贴标准以实际保额中地方配套补贴核算汇总数据为准,其中能繁母猪保险地方配套补贴比例为保额的20%、育肥猪保险地方配套补贴比例为保额的15%。三是县级生猪屠宰厂冷链物流(冷冻、冷鲜等贮藏设施)建设项目奖励标准,原则上以不超新建项目总投资50%给予奖励。
(四)奖励方式。2019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534万
元,主要采取以奖代补或先保后补方式给予奖励或补贴。项目验收结束且分类汇总后,市农业农村局制定《舒兰市2019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分配办法》,明确三类项目具体分配资金。
(五)不予支持范围。明确了饲喂泔水的,禁养区内的,出售或贩运病死猪的,粪污处理设施未正常运行、或粪污处理措施不当、或设有排污口的,列入失信名单的等8种不予支持范围。
(六)绩效考核。主要以部门联合实地踏查验收、查看保险公司参保数据或第三方评估方式进行绩效考核。
相关文件:舒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舒兰市2019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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