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关于做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吉环发[2021]46号)“各市(州)和养殖大县《规划》应在2022年底...基本编制完成,由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的工作要求,我市制定了《舒兰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现将政策解读如下。
一、概念
畜禽规模养殖场:参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08年6月30日发布的《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规模标准和备案程序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08)70号],我省目前执行的规模养殖场标准为:蛋鸡存栏2000只以上;肉鸡年出栏5000只以上;生猪年出栏300头以上;肉牛年出栏50头以上;羊存栏100只以上;奶牛存栏50头以上;兔年出栏5000只以上;鹿存栏30只以上;貂、狐、貉存栏100只以上;鹅、鸭存栏分别在1000只和2000只以上。
畜禽规模以下养殖户:未达到畜禽规模养殖场标准且养殖量生猪全年出栏≥50头、奶牛常年存栏≥5头、肉牛全年出栏≥10头、蛋鸡常年存栏≥500羽、肉鸡全年出栏≥2000羽的养殖户。
舒兰市畜禽养殖禁养区:2017年8月舒兰市人民政府制定《舒兰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并取得批复,舒兰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结果详见下表。
舒兰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结果
序号 |
类别 |
名称 |
禁养区划定原则 |
禁养区面积(km2) |
占禁养区面积比例(%) |
1 |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沙河子水库 |
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 |
38.84 |
25.87 |
响水水库 |
13 |
8.66 |
|||
农村集中式地下水源保护区 |
10.362 |
6.90 |
|||
2 |
城镇居民和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 |
|
中心城区、镇政府所在的居民区及文教区外扩500m的范围 |
87.93 |
58.57 |
合计 |
|
|
|
150.132 |
100.00 |
二、畜禽养殖业环境污染的主要危害
畜禽养殖业环境污染的主要危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污染水体
畜禽养殖污染是农业面源污染的主要来源。畜禽养殖场未经处理的污水中含有大量污染物质,其污染负荷很高,高浓度畜禽养殖污水排入江河湖泊中,因其含N、P量高导致水体严重富营养化,排入鱼塘及河流使对有机物污染敏感的水生生物逐渐死亡,严重者导致鱼塘及河流丧失使用功能,一旦进入地下水中可使地下水溶解氧含量减少,水体有毒成分增多,水体发黑变臭并使其丧失使用功能。在各种面源污染中,畜禽和人的排泄物及生活污水、淡水养殖业等贡献了水体P素面源污染的90%,而农田肥料仅贡献了水体P面源污染的10%左右。因此,应将畜禽养殖业的面源污染治理作为水环境治理的重点。
(2)污染空气
养殖场配套有机肥生产区和畜禽粪肥堆放场地有大量NH3、硫化物和甲烷等有毒有害气体污染,对人体、工作和生活都带来不愉悦的环境,特别是距文教区和居民生活区较近的养殖场臭气污染周围环境,影响居民身体健康甚至引发社会矛盾。畜禽养殖场排出的粉尘携带大量微生物,可引起口蹄疫、猪肺疫、大肠埃希氏菌、炭疽、布氏杆菌、真菌孢子等疫病的传播。应采取消毒杀菌、覆盖吸收、封闭抑制、通风驱散等有效办法防治。
(3)传播病菌
畜禽粪便含有大量病原微生物、寄生虫卵及孳生蚊蝇,使环境中病原种类增多,病原菌和寄生虫大量繁殖,造成人、畜传染病的蔓延,尤其是人畜共患病时导致疫情发生,给人畜带来灾难性危害。目前禽流感疫情的发生就是一个突出的例子。
(4)危害农田生态环境
农田长期灌溉高浓度畜禽养殖污水使作物徒长、倒伏、晚熟或不熟,造成减产甚至毒害作物出现大面积腐烂,直接导致农作物减产。高浓度污水可导致土壤孔隙堵塞,造成土壤透气、透水性下降及板结,严重影响土壤质量。
(5)积累重金属
从生态安全和充分利用自然资源看,利用畜禽养殖的粪污生产有机肥是必须开发利用的。但因为其使用量特别大,其所含污染物的危险性也就比较大。而且有机肥料中成分复杂,或多或少都会有重金属组分。这是因为畜禽饲料的添加剂,畜(禽)用的多种药剂,包装及日用品(如电池等)的金属材料,垃圾和污泥中都含有较高的重金属。堆肥制造过程不仅使有机物料脱水,酸度变化还可使重金属活化。无机的氮肥、钾肥是化学晶体,比较洁净,导致污染的可能性不大。因此,必须对有机堆肥产品的重金属含量进行检测,使之符合相关标准。
三、规划目标
规划目标:构建生态消纳为主,工业治理为辅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体系。建立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体系,提升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标准化、生态化水平;构建种养平衡循环发展机制;减缓面源污染,保护水、土环境。
规划指标:到2025年,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保持100%;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建设率保持100%;达标排放的畜禽规模养殖场自主监测覆盖率保持100%;全域规模化养殖场及规模以下养殖户综合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85%;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及规模以下养殖户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及规模以下养殖户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建设率达80%。
四、优化调整畜禽养殖布局
根据舒兰市的养殖基础和资源环境条件,考虑各畜禽种类排污特点,结合各乡镇的畜禽养殖基础,按照“因地制宜、总体协调”、“农牧结合、种养平衡”的原则对全市的畜禽养殖业进行优化布局,坚决杜绝盲目发展,结合三区控制和生态环境要求分区制定发展规划,坚决避免超出土地承载力现象发生。将全市畜种养平衡区域分为三个层次。
(1)种养平衡控制区
将上营镇设置为种养平衡控制区,该区应重点发展特色养殖,严控新增养殖场、养殖户,减少畜禽存栏量、新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强化粪污无害化还田利用率,加强现有粪污综合利用,污水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增加有机肥外售量,签订粪肥消纳协议,利用现有粪肥收集和转运中心或者有机肥厂,强化种植业和养殖业协调发展,严格控制畜禽养殖粪污外排。确保做到种养匹配。强化田间管理,提高种植业农作物产量,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
(2)种养平衡保持区
鼓励规模养殖,限制规模化以下和散养。将金马镇、莲花乡设置为种养平衡保持区,该区种养平衡能力有限,建议适度新增,严禁超阈值发展,严控粪污外排,强化种植业和养殖业协调发展。
(3)种养平衡发展区
将溪河镇、亮甲山乡、吉舒街道、新安乡、白旗镇、开原镇、小城镇、平安镇、朝阳镇、七里乡、水曲柳、法特镇、天德乡、环城街道设置为种养平衡发展区,该区可以根据养殖量阈值,适度发展畜禽养殖业,优化粪污处理方式,逐步降低处理成本,确保充分腐熟发酵,将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后就近还田利用,同时可以提高粪肥替代比例,发展有机农业。
五、畜禽粪污源头减量设施建设
(一)规模养殖场
新建规模养殖场应根据粪污消纳利用情况养殖场规模、厂区位置,推动种养平衡控制区养殖产能向粮食主产区等粪肥消纳量大的乡镇调整转移。畜禽规模养殖业的污染物产生主要来源于饲料营养物质的流失,固体粪便和养殖废水,同时粪便和污水又是优质的有机肥资源。舒兰市应结合畜禽养殖业低投资能力特点,污染防治总体遵循“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生态化”原则,首先强调通过实施清洁生产削减废物产生。其次加强废物的管理和资源化综合利用,最后通过低成本生态化处理技术实现废物无害化处理,实现废物的资源化利用和达标排放。
结合实际情况,舒兰市禽畜规模养殖场清洁生产设施的建设主要按照“12321”原则,即“一控”:改进节水设备,改造禽畜饮水器,从源头控制用水量;“两分”:圈舍及粪污贮存设施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建设雨污分流、暗沟布设的污水收集输送系统,实现雨污分离,改变水冲粪、水泡粪等湿法清粪工艺,推行干清粪,实现干湿分离;“三防”:配套设施符合防渗、防雨、防溢流要求;“两配套”:配套建设储粪场和污水储存池;“一基本”:推进畜禽粪污基本实现全量收集、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明确提出整改时限及配建要求。从源头节水、优化清粪方式、雨污分流、栏舍臭气控制几个方面对舒兰市规模养殖场进行清洁生产设施的建设和改造。
(二)规模以下养殖户
现有养殖户污染防治设施设置不符合要求的,由乡镇政府提出限期治理决定,并于2023年末治理完成,达到《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范(试行)》(农办牧[2018]2号)要求;新建养殖户杜绝水冲粪清粪方式,实现废水源头减量。主要任务主要包括粪污输送管道以及排水系统的建设和改造。
1、实现雨污分离
各养殖户须通过改造排水系统,实行雨水、污水收集输送系统分离。污水收集输送系统应采用封闭管道式,不得采取明沟或暗渠布设,彻底避免雨污合流,实现废水减量化。
2、实行干湿分离
各养殖户杜绝水冲粪和水泡粪做法,做到干化清粪、集中堆积。根据饲养规模、生产条件和对干粪的利用方式,建造相配套容积的“防雨、防渗、防漏”的堆粪场所,堆积发酵,发酵后的粪肥要全部还田,有效防止粪污造成的环境污染。
3、大力推广畜禽养殖场清洁生产技术
清洁生产是将畜禽养殖污染预防战略持续应用于畜牧生产全过程,通过不断改善管理和技术,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污染排放,清洁生产推广技术对于防治畜禽养殖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通过采用科学合理的饲料配方、先进的清粪工艺和饲养管理技术,可大幅度降低污染物产生量。如环保型饲料应用现代营养学原理,通过生物制剂、微生物酶制剂、饲料颗粒化、饲料膨化或热喷等技术处理,在不降低畜禽生产水平的基础上,从源头上控制各种营养物质的摄入,提高畜禽的饲料利用率,尤其是提高饲料中氮的利用率,并抑制、分解、转化排泄物中的有毒有害成分,从而降低氮、磷和各种金属物质的排泄量和有害气体排放量。同时,通过对畜牧场区的绿化、立体养殖等措施,可实现畜牧养殖业无废物排放,资源再生利用的绿色畜牧产业。
六、养殖场完善台账管理制度
为规范养殖场档案管理,增强养殖场档案的实用性和有效性,需完善畜禽规模养殖场和规模以下养殖户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管理制度。
畜禽养殖台账记录是对养殖者在养殖生产过程中对畜禽等相关信息的真实记录,该举措是促进养殖活动规范化的一下重要的举措,也是现实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必备的最基础性的工作。科学规范的建立和完善畜禽养殖生产档案,可让消费者对整个畜禽饲养的过程有充分的了解,对饲养过程中涉及的饲料、兽药等投入品一目了然。此外,加强养殖场备案信息管理,是严格落实《畜牧法》有关规定的重要举措。
按照“先备案后监管”原则,不增加前置备案条件,确保养殖场全部备案,对养殖场实行全覆盖监管和服务。在此基础上,对养殖场、专业粪污资源化利用机构基础信息实行联网管理,赋予统一身份编码,实现信息直联直报,及时记录粪污日处理量和粪肥施用时间、施用量与施肥方式等,确保台账数据真实准确。完善乡、镇、街道政府粪污资源化利用培训指导和监督检查方案,加大技术指导服务和培训推广力度,提升养殖场(户)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从而实现加快完善畜禽养殖粪污监管制度、落实规模养殖场主体责任制度、健全绩效评价考核制度。
七、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
(一)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
规模化养殖场及规模以下养殖户,建设堆粪发酵场、污水贮存池,分别对粪便和污水进行发酵或厌氧处理。根据舒兰市消纳田地的农作物种类所需粪污发酵成熟的平均时间,确定发酵时间不低于6个月。设施农业或其他农作物对粪肥发酵时间另有需求的,实际施工设计时可将粪便堆积发酵场和出水贮存池适当扩大,由此发生的资金由养殖场户出资或与肥料用户协商解决。本规划粪污设施发酵或处理的时间确定为6个月。
贮存设施有效容积设计对应养殖场最大畜禽存栏量,粪便容重为800 kg/m3,污水容重为1000 kg/m3。粪污处理依据的指标参数如下表所示。
粪污处理指标参数表
畜禽 |
单产粪便 (kg) |
6个月 (kg) |
容积 (800 kg/m3) |
堆粪场容积 (m3) |
猪 |
1.5 |
270 |
0.338 |
0.338×最大存栏量 |
肉牛 |
20 |
360 |
4.500 |
4.500×最大存栏量 |
蛋鸡 |
0.1 |
18 |
0.023 |
0.023×最大存栏量 |
肉鸡 |
0.15 |
27 |
0.034 |
0.034×最大存栏量 |
羊 |
2.6 |
468 |
0.585 |
0.585×最大存栏量 |
畜禽 |
单产污水 (kg) |
6个月 (kg) |
容积 (1000 kg/m3) |
贮存池容积 (m3) |
猪 |
5 |
900 |
0.900 |
0.900×最大存栏量 |
肉牛 |
10 |
1800 |
1.800 |
1.800×最大存栏量 |
(二)养殖场平面布置原则
1)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应按国家生猪标准化养殖场建设与管理标准划分管理区,生产区和粪污贮存处理区,应设粪污专用道。
2)粪便堆积发酵场宜建在养殖场墙外,便于倾倒粪便,防止交叉感染。同时与生产区有一定距离,并建有绿化隔离带,实行相对封闭式管理。处理区与生产区设有专用通道及专用门与外边相通。
3)养殖场污水通过场内排污暗沟排入场区污水处理池进行沉淀处理。
4)无害化处理池应远离生产区,设在场区最远处,应在100 m以外,在场区的下风向。
5)道路:场区净道路面采用混凝土,宽度4.0~5.0 m,路面横向坡度2.0~4.0%,纵向坡度3.0~8.0%。污染道路面可同清洁道,也可用碎石或石灰渣土路面。宽度一般为2.0~3.5 m,路面横坡度2.0~4.0%,纵坡度3.0~8.0%。
6)养殖区应设有绿化面积,建立绿化带,场区周围与猪舍之间可栽种杨树或柳树等乔木。改善环境,美化场区,减轻环境污染。
(三)典型建(构)筑物设计说明
1)污水处理池
污水处理池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底面和壁面按CJJ/T 54-1993中第七部分“塘体设计”中相关规定执行。内壁和底面应做防渗处理,具体参照GB 50069相关规定执行。
底面高于地下水位0.6 m以上。墙体深度不超过6 m。
污水池底部和墙体做防渗处理,防渗性能要达到GB 50069中抗渗等级S6的要求。
2)粪便堆积发酵场
粪便堆积发酵场宜采用“三防”堆粪场。
地面为混凝土结构,地面应进行防水处理,地面做法参见《畜禽粪便贮存设施设计要求》GB/T27622-2011附录A。地面防渗性能要求满足 GB 18598相关规定执行。四周应有矮墙,墙高不高于1.5 m,墙体采用砖混或混凝土结构,水泥抹面,墙体厚度不少于240 mm。墙体防渗按GB 50069相关规定执行。粪便堆积发酵场顶棚设计雨棚,雨棚下弦与设施地面净高不低于3.5 m。
八、效益分析
1、经济效益
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可以带来如下经济效益:
(1)促进种植业提质增效。通过种养循环等模式推广,将促进有机肥施用量增加。增施有机肥可使农产品外观、适口性、糖度、营养物含量等品质提升,价值提高。带动舒兰市绿色、有机农产品等“三品一标”认证,推动农产品向优质、高端方向转型升级,实现提质增效。
(2)提升全市农业竞争力。通过项目实施,将“整县推进”项目提上日程,推进种养循环、农牧结合,使之成为舒兰市农业发展亮点与优势,有利于促进全市农产品品牌价值提升和产业竞争力增强。
2、环境效益
禽畜养殖污染防治工程,为区域环境带来如下效益:
(1)保护生态环境。通过项目实施,可使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将达到80%以上,有效减少养殖粪污排放量,削减COD排放量、氨氮排放量,减少化肥、农药的施用量,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促进农田生态环境改善,保护优质的水资源和良好的生态环境。
(2)将畜禽粪便、污水经无害化治理,可消除可能引起传染病的微生物,防止污染环境和传播疫病。
(2)提升耕地质量。通过项目建设,施用有机肥可有效提升土壤有机质含量,增加土壤养分含量,增强土壤微生物活力,改善土壤结构,提升耕地质量,促进农田永续利用。
3 社会效益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社会效益主要体现在:
(1)推进畜牧业精准扶贫。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的实施,支持组建社会化服务组织,参与项目建设,创新社会化服务模式,推动畜禽粪污收集、存储、运输、处理和综合利用全产业链的形成,产业链上各环节将提供大量工作岗位,可吸纳贫困户就业,成为畜牧业精准扶贫的新渠道。
(2)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通过项目实施,将畜禽粪污等废弃物转变为有机肥等资源,变废为宝。既减轻了环境保护压力,又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推动有机肥替代化肥,减少了化肥使用量,同时增施有机肥可提高农作物抗性,减轻病虫害的发生,降低农药使用量,从而节约种植成本,促进农民增收;通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的推广,将有效促进区域农牧结合、种养循环,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3)提升农民生活水平。项目的实施,将有效减少畜禽粪污排放、减轻养殖气味污染,从而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推动美丽乡村建设。
相关链接:舒兰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