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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兰市人民政府| 2023-07-04 08:35| 信息来源:舒兰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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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文件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巩固提高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有效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压实各职能部门职责,确保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完成有质量的义务教育,推动我市义务教育进一步优质均衡发展,根据国家、省市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二、文件制定过程

结合《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健全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教基〔2020〕5号)《吉林省控辍保学工作指南》等文件精神,拟定《舒兰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及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意见,将文件进行修改完善,经舒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复后出台。

三、文件内容解读

(一)文件第一部分明确了各级政府及村(居)民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和义务教育学校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职责。

(二)文件第二部分规范了实施程序。将每年3月确定为“义务教育宣传月”; 每年4月,各乡(镇)街要组织力量,以户籍、居住证人口为基本依据,全面排查辖区内适龄常住人口就学情况;每年5月做好招生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就近入学,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三)文件第三部分完善了劝返程序和机制。明确了学生失学辍学情况监测机制,把每年3月和9月作为重点监测时段,对学生疑似辍学情况进行及时统计、上报、劝返。

(四)文件第三部分明确了改进措施。要结合我市实际科学合理规划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努力办好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不断提高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质量、精准救助帮扶特殊群体适龄学生。

(五)文件第五部分对具体落实的保证实施提出了具体要求。成立了舒兰市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规划并组织实施具体控辍保学工作;将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纳入年终考核体系,作为对各乡(镇)街及其主要领导考核的重要指标,同时要加强日常监督指导。重点强调了督导结果的运用,通过实行督导检查结果通报、限期整改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控辍保学工作的有效实施提供了有利保障。


相关链接: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