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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兰市人民政府| 2025-11-17 15:26| 信息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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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慢性病健康管理服务能力建设指引的通知

  国卫办基层函〔2025〕4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员会: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关于加强基层慢性病健康管理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卫基层发〔2025〕15号),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功能整合,可设立分区合理、动线流畅的“一站式”基层慢性病健康管理中心。为指导各地根据需要促进基层慢性病健康管理服务能力建设,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适应城乡居民慢性病健康管理服务需求,我委制定了《基层慢性病健康管理服务能力建设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
  2025年11月14日
  初审:蔡晓雨  复审:常伟  终审:欧秀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