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兰市人民政府| 2025-09-30 15:40| 信息来源:舒兰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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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市级政府部门及乡镇(街道)权责清单的通知

  舒职转办〔2025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相关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理顺市级政府部门与乡镇(街道)权责关系,提升行政效率,按照《中共舒兰市委 舒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的通知》(舒发〔2025〕5号),我局组织相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开展行政权力梳理工作。经梳理审核,本次拟收回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权力100项,涉及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给付等6类;收回街道办事处行政权力89项,涉及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确认等5类。收回的行政权力由市自然资源局(承接15项)、市水利局(承接10项)、市文广旅局(承接10项)等10个市级部门承接,各部门承接的具体事项已在清单中明确,确保“收得回、接得住、管得好”。本次调整后,市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共3166项,乡镇人民政府权责清单共45项,涉农街道办事处权责清单共31项,非涉农街道办事处权责清单共22项,现予以公示。
  附件:
  舒兰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9月30日

  初审:蔡晓雨  复审:常伟  终审:欧秀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