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区):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只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发〔2018〕6号)要求,省政府审改办在梳理完成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的同时,组织梳理了群众和企业到国有企业办事事项。
按照省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市县政府网站公布群众和企业到国有企业办事第一批“只跑一次”事项通知》(吉审改办〔2018〕57号)要求,现将舒兰市第一批群众和企业到国有企业办事“只跑一次”事项清单公布于我市政府门户网站上,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同时,请社会广大群众监督。
附件:舒兰市第一批群众和企业到国有企业办事“只跑一次”事项清单
各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区):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只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发〔2018〕6号)要求,省政府审改办在梳理完成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的同时,组织梳理了群众和企业到国有企业办事事项。
按照省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市县政府网站公布群众和企业到国有企业办事第一批“只跑一次”事项通知》(吉审改办〔2018〕57号)要求,现将舒兰市第一批群众和企业到国有企业办事“只跑一次”事项清单公布于我市政府门户网站上,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同时,请社会广大群众监督。
附件:舒兰市第一批群众和企业到国有企业办事“只跑一次”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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