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 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
▲吉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只跑一次”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
▲我市公证业务办理实现“只跑一次”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 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就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等作出部署。
《方案》要求,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体系, 推进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推动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上“一网通办”(一网),线下“只进一扇门”(一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一次),让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
《方案》提出,坚持联网通办是原则、孤网是例外,政务服务上网是原则、不上网是例外,到 2018 年底,“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初见成效,省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 80,市县级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比例不低于 70,省市县各级 30 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到 2019 年底, 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基本实现“一网、一门、一次”,省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 90,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基本实现“应进必进”,省市县各级 100 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
《方案》明确了实现上述目标的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一是以整合促便捷,推进线上“一网通办”。加快构建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为枢纽、以各地区各部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为基础的全流程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密等外,原则上各级政务服务事项均应纳入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办理,实现政务服务“一次登录、全网通办”。二是以集成提效能,推进线下“只进一扇门”。大力推行政务服务集中办理,实现“多门”变“一门”,促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集成融合。除因安全等特殊原因外, 原则上不再保留各地政府部门单独设立的服务大厅。三是以创新促精简,让企业和群众“最多跑一次”。梳理必须到现场办理事项的“最多跑一次”目录,大力推进减材料、减环节,推动政务服务入口全面向基层延伸。四是以共享筑根基,让“数据多跑路”。建立完善全国数据共享交换体系,加快完善政务数据资源体系, 做好政务信息系统改造对接,推进事中事后监管信息“一网通享”,强化数据共享安全保障。
《方案》强调,要建立健全“一网通办”的标准规范,加快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建立监督举报投诉机制,开展百项问题疏解和百佳案例推广行动。各地区、各部门要层层压实责任,加强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实施,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取得更大实 效。
吉林省人民政府印发
《关于进一步做好“只跑一次”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
6 月 20 日,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只跑一次” 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吉政明电„2018‟8 号),通知从四个方面提出十七条具体要求。
第一个方面,要进一步强化 “一把手”抓改革机制。各地、各部门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 要亲力亲为,2018 年 6 月开始到年底,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群众和企业办事事项改革推进会,调度改革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改革重大问题、部署改革任务,每两个月组织一次“回头看”,督促落实重大改革任务;要亲临现场,把自己真正转换成一名窗口审批服务人员,走进大厅、坐在窗口,用亲身的审批服务经历,检验每一项群众和企业办事事项;要亲自感受,把自己真正转换成一名普通办事群众,通过跟随办、模拟办、领着办等途径,体验群众和企业办事的艰辛、痛点和难点;要避免形式主义,克服一蹴而就、应付了事、“只刮一阵风”“只下一片雨”、走形式、走过场等倾向,不能把过去的工作、完成的任务替代“只跑一次” 改革;要及时报告,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每次调研、检查、体验改革后,要及时向省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报告发现的问题及意见建议等。
第二个方面,要进一步落实 “两个全覆盖”。坚持“只跑一次”改革实施范围全覆盖,各行各业、各级部门都在“只跑一次”改革实施范围之内,只要具备了行政职能、公共服务职能、与群众和企业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就要纳入改革范围;坚持群众和企业办事事项梳理全覆盖,形成群众和企业办事事项清单,清单既要涵盖“只跑一次”事项,也要涵盖不能实现“只跑一次” 的负面清单,确保清单之外再没有群众和企业到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办事事项。
第三个方面,要进一步优化群众和企业办事流程。再减少群众和企业办事事项,切实加大减权放权力度,按照适于市场调节的全部归还市场,该取消的坚决取消,该简化的坚决简化,该下放的坚决下放,相应的权力全部落到该落的层面;再减少群众和企业办事事项办理环节,对涉及多部门共同办理的“一件事”, 要研究推进各部门间的协同配合,打破部门界限和职权分割,通过优化流程、简化环节,实现跨部门的“只跑一次”;再减少群众和企业办事事项申报材料,取消一些重复无意义的办事申报材料,清单之外不得索要材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与审批无关、可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的不得列入材料清单;再压缩群众和企业办事事项办理时限,承诺办理时限的,要研究进一步压缩,在最短时间办结;再降低制度性交易费用,持续开展涉企涉民收费检查, 坚决制止已经取消、减免、停征的收费仍然收取或变相收取行为; 再减少证明材料,全面清理烦扰群众和企业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大力减少盖章、审核、备案、确认、告知等各种繁琐环节和手续;要认真论证确认,2018 年 7 月底前,对梳理出来的事项,按照不合理推定原则,进行部门内部审议,逐一提出保留意见和理由,组织专家学者、服务对象、普通群众进行评议,按评议意见进行修订,通过群众和企业办事事项标准化进行固化。
第四个方面,要进一步强化配套保障。全面推进群众和企业办事事项标准化,由省级各部门单位分别牵头负责省市县乡村五级群众和企业办事事项标准化,按批次推进,成熟一批、推行一批,逐步覆盖全省,加快解决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区的事项名称、办理环节、申报材料、办理时限不一样、差距大等问题;强化平台技术支撑保障,坚持“数字政府”顶层设计,统筹建设政务外网 (扩容)、信息共享交换体系、信息安全体系、政务云、人口基本数据库、法人基础数据库、地理空间数据库、信用信息数据库、电子证照数据库等;打通 “只跑一次”改革“最后一公里”, 要对已经公布的、即将公布的“只跑一次”事项再回头再验证, 确保真正兑现承诺。对不能实现“只跑一次”的事项,也要千方百计想办法、出实招,力争本地、本部门群众和企业办事事项最大程度地做到“只跑一次”。
我市公证业务办理实现“只跑一次”市司法局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创新机制、搭建平台、集成服务,实现了公证业务办理“只跑一次”。
一是增设机构。在前期工作基础上,适应“只跑一次”改革的需要,进一步深化公证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合作制公证机构试点工作,在我市成立了第二家公证机构——合作制体制的吉林市沿江公证处。新的公证机构的成立,使我市公证行业引入了多元化竞争机制,将提升全市公证行业的的服务效率和水平,更好满足全市人民的公证需求。
二是优化证明。通过全面梳理,确定公证行业 22 项“只跑一次”的事项。对各事项的要件逐个进行研究,采用扩大证据材料来源、自有证据材料替代、转变证明材料获取方式、强化公证机构核查职能,取消了政策法规依据不充分的证明类要件,实现了要件简化、流程优化。对于能通过技术手段、信息共享网络核实的 10 项公证事项,做到即来即办、只跑一次。对于不能通过技术手段、网络信息共享核实的其他事项,如申请人提供的其他证实材料等需要公证机构实地核实的事项,做到窗口受理,待核实后快递送达公证结果,实现申请人“只跑一次”。
三是搭建平台。充分整合司法行政法律服务资源,加快建设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街公共法律服务站、村屯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将公证服务纳入平台,打通公证服务百姓“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