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08 星期四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市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指示,保证市政府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二)制定街道、村全面发展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向辖区内社会单位布置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工作任务,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三)负责街道财政预决算和收支管理,配合税务部门组织完成各项税收,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四)参与城市建设,危房改造及居住地区的管理工作。
(五)制定本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并组织落实,加强外来人口管理,维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六)负责拥军优属、人民防空、防汛。指导监察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
(七)加强辖区内服务设施的基础建设,整合街道资源,做好社会救助工作。
(八)开展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和教育、卫生工作,普及科学常识,对居民进行法制和社会公德教育;组织单位和居民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九)指导村自治组织工作,加强村居民委员会建设,及时向上级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
(十)统筹协调、监督检查街道职能部门派出机构的行政执法工作,组织辖区内单位和居民对其工作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
(十一)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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