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省、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现编制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通过船营区政务公开网(http://xxgk.jlcy.gov.cn/)向社会公开。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船营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吉林市解放大路214-4船营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昌茂花园外廊),邮编:132011,电话:0432—64837815,电子邮箱:cyqzwgkbgs@126.com。
一、基本工作情况
2018年,船营区政务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围绕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不断加强领导,规范运作,强化监督,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发展。现就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及内容更新
根据市政务公开办统一部署,船营区各单位重点梳理了政府本年度的重点工作信息,不断完善政府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同时,积极推动各部门定期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本单位的政务信息,并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变更、编制等工作。
(二)落实政府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
按照市政府“五公开”的要求,各单位重点围绕环境治理、扶贫救灾等群众关切的信息,以及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医疗卫生等民生服务事项,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明确公众参与的范围和方式,增加公众的认同和支持。
(三)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主动信息公开力度
区政府组织区财政局、农业局、发改局、经济局、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对可以向群众公开的诸如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进行了网上公开。同时,于7月23日制发了《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对各种社会公益事业,如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和福利、教育文化卫生和环境保护等领域的信息也组织扶贫办、民政局、教育和文体局、卫计局、环保局和安监局等部门进行了网上公开。
(四)推进区政务服务中心和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
一是着力落实了市里提出的的“两集中两到位”。船营区于2018年3月1日印发了《推进落实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工作方案的通知》(吉船政发【2018】1号),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各部门现已实现行政许可、其他行政权力,相关联的公共服务事项集中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各部门成立了审批办公室,已正式在中心窗口对外办理业务。二是我区在政务大厅建设中依据上级指示精神实行统一受理集成服务。4月27日,船营区政府印发了吉船政办函【2018】5号文《船营区“统一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推进方案》。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在中心成立了社会事务综合窗口、城市建设综合窗口、农林水牧综合窗口,实行线上线下无差别全科受理、分类审批、统一出件,努力实现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只跑一次”。
(五)落实市政务公开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船营区制定并下发了《2018年船营区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将全区全年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细化分解成17项,每项任务分解到各单位,强化了工作落实,推动了全区政府信息工作的开展。
按照上级要求,转发了《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吉林省深入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六)迎接市政府第三方评估检查工作
船营区积极迎接市政府的检查评估和第三方评估工作。在工作中,按照评估项目包含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中的17项内容,把参考指标细化为5大类53个具体细化指标,并把任务分解到各单位,经综合汇总,完成了迎检材料和我区的评估报告。提交了《船营区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工完成情况表》及相关验证材料。
(七)信息查阅点的建设
按照市里要求,船营区建立了政务信息查阅点,组织各单位向信息查阅点报送信息并建立本单位的信息查阅点。目前,全区43个相关单位都已经按规定建立了信息查阅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2018年,全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45件。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10件。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2018年公开信息中,在区政府信息网发布政务信息78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8年,全区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涉及征地拆迁,已予以及时答复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2018年,船营区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事项。
五、机构建设情况
船营区设有47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51个,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47名,均为兼职。
下步,船营区政务公开工作将按照省、市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要求,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落实,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