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道路交通 平安畅通 方案 通知
吉船政发〔2012〕5号
船营区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相关部门,驻区有关单位:
为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切实提高全区统计工作水平,更好地发挥统计工作在全区经济建设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区统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清形势,充分认识加强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统计是实行科学决策和宏观管理的基础工作,是指导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的重要手段,是宏观调控和监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准确及时的统计信息对正确认识和准确判断国民经济运行态势,推进全区“十二五”规划的战略实施,实现经济社会较快发展至关重要。为积极应对国际国内复杂多变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国家统计局全面启动了以“三个提高”(提高统计能力、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公信力)为中心,以推行“四大工程”(基本单位名录库、企业一套表、数据采集处理软件系统和联网直报系统)建设为抓手,以改革GDP核算为重点的一系列统计制度方法的重大改革。同时,提高了工业和投资限额标准,对GDP核算实行统一核算,并利用税收占二、三产业增加值的比重,税收、用电总量、货运周转量、存贷款余额、城乡居民收入增长速度等7项指标计算弹性系数进行评估审定。在此基础上,省统计局增加了地方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和地方财政收入与GDP增长速度的关联系数2项评估指标。此外,今年又改革了规模工业增加值的计算方法,增加了服务业报表制度,开展文化产业统计调查等工作,这些重大变革对统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提高对加强统计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全面落实好统计制度方法改革的各项举措,规范统计基础工作,提高统计工作保障水平,通过统计工作,更好地反映发展、宣传发展、评价发展、促进发展。
二、加强领导,切实强化统计基层基础工作
各乡(镇)街、开发区,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要加强统计数据的审核把关,分管领导要靠上抓好统计基础工作。要健全统计工作机构,保障统计力量、统计经费和统计工作条件,切实解决统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统计工作顺利开展。硬件上要实现有机构、有独立办公室、有印章、有电话、有传真、有资料柜、有计算机、有打印机的“八有”目标;软件上要实现统计管理制度化、人员专业化、业务规范化、数据信息化、服务优质化、工作法制化的“六化”目标。
(一)完善基层机构,加强基层统计力量。各乡(镇)街、开发区,要按照省级规范化统计机构建设标准配备统计工作人员,统计机构要履行综合统计职能,管理辖区内的统计事务,完成市、区统计局部署的各项统计任务。区政府各部门要根据统计任务的要求,安排必要的统计人员,并明确统计负责人,负责组织、协调本部门(系统)及所属各职能机构的统计工作。各企事业单位要根据经营和管理的需要,依法设立统计机构或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专(兼)职统计人员,并指定专人做好本单位的统计工作。各村(社区)也要确定专人负责本村(社区)的统计工作。
(二)加强队伍建设,保障统计人员权益。要高度重视统计队伍建设,健全充实统计工作队伍。选拔配备综合素质好、责任心强的统计干部;各乡(镇)街、开发区要设置1至2名专职统计员具体负责辖区内的统计工作。要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规定,加强对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坚持持证上岗,以适应现阶段统计工作的需要;要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相应的工作待遇和基本权益,保持基层统计队伍稳定,各乡(镇)街、开发区统计人员的调整,应征求区统计局的意见,并报区政府分管领导同意。
(三)逐步完善制度,保证基层统计工作规范运行。一是建立统计报表签收制度,对基层上报的统计报表要进行签收登记,对迟报、漏报情况如实记录,及时处理;二是建立统计报表上报管理制度,凡报到本级的各类统计报表要有企业法人和填表人签字,有单位公章,基层报表要装订成册,保存完整。三是建立统计台账登记制度,各单位要建立电子统计台账,定期记录所属单位有关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做到账表统一;四是建立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制度,对所辖的各类基本单位要进行登记,建立基本单位名录库,定期进行增减变动调整,为发展经济服好务;五是建立统计数据审核、评估制度,对企业上报的统计数据进行认真审核、科学评估,保证统计数据趋势合理;六是建立乡(镇)街、开发区统计资料报送制度,认真规范统计上报内容,对日常统计上报工作提出要求;七是要建立统计归档立卷制度,重要的统计资料要保存5年以上,保证各时期的统计资料保存完整,随时可查。八是建立健全部门统计数据报送和发布制度。各乡(镇)街、开发区和相关部门必须定期向统计部门报送统计信息,并保证统计数据的准确性,主要经济部门要按照业务分工和统计要求定期向统计部门报送所管专业的统计报表,并按照区政府经济工作和经济形势分析的需要,及时向统计分局报送相关统计数据。各部门在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统计报表时,应抄送给区统计部门备案。各部门自行开展的统计调查,必须按《统计法》的要求报统计部门批准,并将调查结果交统计部门备案认定后,方可对外公布。部门发布涉及全局性的经济社会统计资料,需经区统计部门核准后发布。
(四)严格执行标准,不断加强统计数据质量控制。要不断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和公信力,严格按照统计方法制度规定的统计范围、指标口径、核算原则、计算方法、资料收集渠道等各项要求,开展统计工作。做好网上直报等统计任务的督导、检查和落实,完善各类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做到数出有据、客观真实。凡涉及数据质量监控和评估内容的统计报表,必须经评估,并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后才能正式上报,以保证统计数据客观真实地反映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状况。
三、采取措施,全力做好“一套表”网上直报工作
“三上”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网上直报工作是今年统计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完成难度较大、问题较多的一项工作,各乡(镇)街、开发区要在人力、物力、财力上予以投入,特别要配备网络设备,配强高素质统计人员。要管理和协调好域内“三上”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的统计工作,保证全面、准确、及时上报,不断提高企业直报率。区经济局、商务局和住建局要分兵把口,对基层上报的数据全面、准确地审核把关,确保网上直报数据质量,市统计局船营分局要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确保全区直报企业单位的统计人员能够熟练掌握直报系统的使用和维护。同时各乡(镇)街、开发区及相关部门要加强“三上”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名录库管理, 本着“先进库、再有数,要出数,先进库”的原则,及时更新域内“三上”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名录库,对于新增“三上”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限下达到限上标准的企业要按要求及时纳入全区“三上”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名录库,全面反映经济发展成果。
四、依法统计,维护统计工作严肃性和权威性
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规定,完善统计执法监督机制,加大统计行政执法力度,为统计数据的准确可靠提供法律保障。要按照“广宣传、重稽查、勤指导、慎处罚”的原则组织开展法律宣传和执法检查工作,不断增强全社会统计法律意识,营造良好的统计工作氛围,促使统计调查对象自觉接受统计调查,如实报送统计资料。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统计 工作 意见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区纪检委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
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3月29日印发
(共印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