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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3515871/2012-10892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船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2年10月15日
标      题: 船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实施五周年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船政办发〔2012〕57号
发布日期: 2012年10月15日
索  引 号: 013515871/2012-10892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船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2年10月15日
标      题: 船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实施五周年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船政办发〔2012〕57号 发布日期: 2012年10月15日

 

吉船政办发〔201257

 

船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

应对法》实施五周年宣传周活动方案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驻区有关单位:

按照市政府应急办要求,现将《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实施五周年宣传周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十月十五日

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实施五周年宣传周活动方案

 

2012111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下简称<应对法>)颁布实施五周年纪念日。为进一步推进《应对法》的贯彻实施工作,切实提高公众的法治意识、应急意识和全社会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根据市政府统一安排,在全区开展《应对法》实施五周年宣传周活动,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入宣传贯彻《应对法》为契机,以宣传周活动为载体,以“深入贯彻应对法,全面提升应急能力”为主题,扎实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健全突发事件快速处置机制,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广泛宣传和普及应急管理知识,增强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提高公众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提升科学预防和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工作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建设“平安吉林”、“和谐吉林”,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宣传内容

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近年来本单位、本部门应急管理工作情况,围绕《应对法》的重大意义、立法宗旨、主要内容和贯彻实施要求以及相关应急知识等内容进行大力宣传。

三、宣传形式

(一)自主宣传。宣传周期间,各单位、各部门采取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条幅,组织职工、干部进行集中学习、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特别是社区、学校、医院等单位要利用自身宣传优势,向广大群众做好宣传工作。

(二)集中宣传。1029日至111日期间,各乡(镇)、街道要在本辖区主要街道和公路进出口悬挂宣传标语或宣传展板;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应对法》,以学校、医院、社区等人群聚集地为重点向广大群众开展现场咨询、发放传单等活动。

(三)示范演练。区安监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局要在活动周期间各组织一次大型示范性演练;各乡镇街要组织由群众广泛参与的公众避难疏散、自救互救、预警报警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四)学习培训。各单位、各部门在活动期间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对重点行业、岗位的领导干部、专兼职应急管理人员开展《应对法》的有关培训,提高应急管理人员依法履行应急管理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四、活动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21015日至1019日)

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实施方案,拟定本单位、本部门《应对法》宣传周活动方案。

(二)具体实施阶段(20121029日至111日)

1.各乡(镇)、街道在主要街路悬挂宣传标语条幅;开展《应对法》相关培训和应急系统内部演练。

 2.多渠道、多形式地对《应对法》的重大意义、立法宗旨、主要内容和贯彻实施要求等进行宣传报导。

 3.各单位、各部门要组织工作人员到社区、学校、企业、乡村以及人员密集场所设立宣传点,开展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标语、讲解《应对法》等活动,有条件的要开展应急演练和法制培训,促进《应对法》深入实施。

4.区安监局、区教育局和区卫生局集中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各乡镇街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活动。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211月下旬)

宣传周活动结束后,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归纳本次宣传周活动的基本情况,于20121130日前将宣传周总结材料和相关图片、视频(制作成光盘)报区政府应急办,此项活动为年底考核的一项内容。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宣传周活动,要把组织好宣传周活动作为应急管理工作的大事来抓,主管领导要亲自抓,安排专门力量精心组织,确保宣传标语、宣传展板、宣传手册及资料等要求逐项落实到位。

(二)扩大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各部门要在宣传周活动期间,积极开展应急管理宣传进街道、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活动,通过组织相关部门人员深入基层开展应急管理宣传,普及应急知识,增强公众维护公共安全和危机防范意识,提高公众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在全社会形成普及防灾减灾常识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抓住中心,突出主题。各单位、各部门要抓住《应对法》这个中心,突出应急管理法制宣传这个主题,周密安排,精心设计,确保按时、保质达到预期宣传效果。

(四)狠抓落实,督促检查。各单位、各部门要齐抓共管,狠抓落实,紧密结合《应对法》宣传工作的特点和各自的实际,将工作任务细化,责任到人,确保宣传效果。区政府应急办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对宣传活动工作情况进行总结通报。

 

主题词法律  宣传活动  方案  通知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区纪检委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

  船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秘科     2012年10月15印发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