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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务公开制度

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务公开制度

为提高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知情权,促进依法行政,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公开内容

主要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项目建设及其他事项等。

、公开形式

主要通过船营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平台进行公开。

三、公开程序

1. 信息收集

各科室负责收集、整理本科室职责范围内应公开的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2. 信息审核

拟公开的信息需经本科室负责人审核后,报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重要信息需经局领导审批。

3. 信息发布

经审核批准的信息,由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规定的形式和时限进行发布。

4. 信息更新

对已公开的信息,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更新和维护,确保信息的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