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务公开制度
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务公开制度
为提高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知情权,促进依法行政,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公开内容
主要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项目建设及其他事项等。
二、公开形式
主要通过船营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平台进行公开。
三、公开程序
1. 信息收集
各科室负责收集、整理本科室职责范围内应公开的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2. 信息审核
拟公开的信息需经本科室负责人审核后,报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重要信息需经局领导审批。
3. 信息发布
经审核批准的信息,由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规定的形式和时限进行发布。
4. 信息更新
对已公开的信息,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更新和维护,确保信息的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