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二0一九年一月二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现编制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自查报告。本报告由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收费和减免情况、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附表等七部分组成。该报告全面客观的反映了我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本年报通过船营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xxgk.jlcy.gov.cn/gzbm/cyqzjj/gkml/)等向社会公开,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船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科,地址:船营区越山路望云街545号,邮编:132011,电话:64550951,电子邮箱: 573600291@qq.com。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及其开展工作情况,工作部署情况,学习培训情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一个重要举措,贯彻实施《条例》,对于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利,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初召开会议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并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条例》的有关知识,全年共组织学习培训2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公开信息的编制进行了统筹规划,明确了各项工作制度和保障措施。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门人员承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从制度上保证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建立健全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情况。
我局认真落实建立政府信息发布的沟通协调机制,各科室相互沟通协调,逐步建立起畅通高效的信息发布机制,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对于重大信息严格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执行。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和社会评议制度。认真做好自查、自评工作,积极开展社会评议。
(三)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情况。
今年我局在原有基础上认真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目录”,对项目内容增加及减少部分进行了更改,做到经常检查信息并及时更新信息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1、认真贯彻落实政府公开信息送交办法,及时向区政府信息公开中心上报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更新好的信息。
2、充分利用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以及报刊等媒体公开政府信息,确定了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五)政府网、政务公开网、政府信息公开网、部门网政府信息公开和更新情况。
由主要领导亲自抓,配备1名政府门户网站兼职信息员,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做到重要新闻及时更新;办事反馈当日更新;政策法规及时更新。
(六)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建设情况。部门向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报送信息情况,部门政府信息查阅点建设情况。
我局建立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1个。2018年度向船营政府信息公开网报送信息14条。
(七)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18年我局未接到公众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八)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我局在政府门户网上进行公开的信息共14条,其中: 公益事业14条。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在政府门户网上进行公开的信息共14条,其中: 公益事业14条。对于以上信息我局在船营区政府信息公开网上予以公布,为保障公众准确获取政府信息提供良好服务。
三、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无。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无。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未接到公众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2018年我局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六、机构建设、保障经费和培训会议情况
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综合科,有1名兼职工作人员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全年共组织学习培训2次,培训人数为10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公开信息的编制进行了统筹规划,明确了各项工作制度和保障措施。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门人员承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从制度上保证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七、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将做好以下工作:
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梳理局机关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
附件2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船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4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4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0 |
单位负责人: 孙明刚 审核人:李磊 填报人: 李磊
联系电话:68070602 填报日期:201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