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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和改革局

发展和改革局(扶贫开发办公室)

 

 

一、发改局职责

1、负责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区在建重点项目调度、协调、跟踪服务、确认、考评工作。

3、负责组织协调涉及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重大和限制类项目核准和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非重大和非限制类项目备案;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本部门承担的其他审批事项。

4、依据全区中长期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负责全区规划项目的包装、策划、编制和评审等工作;负责区域内重点项目的推进、协调、服务等工作,重点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5、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各项临时性工作。

二、内设科室及职能

经区编委核定,区发改局内设4个职能科(室)即:

1、发展和改革科

1)组织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监督、检查、指导各项规划、计划的实施,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定期报告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

3)协调社会发展领域中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计划,并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计划的编制和上报工作。

2、重点项目科

1)负责招商落地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情况调度、协调、跟踪服务工作。

2)负责在建重点项目建设期内调度、协调、跟踪、服务工作。

3)负责全区重点项目建设综合、分析、汇总及确认、考评工作。

4)负责全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编制、调度管理、重大投资项目监管、投资运行分析及综合汇总工作。

5)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工作。

3、综合科

1)负责全局文字综合工作及文书、档案、人事、劳资管理、财务、印鉴、后勤、政务公开等管理工作及对内对外协调工作。

2)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工作。

4、投资管理科

1)负责辖区内涉及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重大和限制类项目的核准和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非重大类和非限制类项目的备案工作。

2)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本部门承担的其他审批事项,负责对核准、备案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