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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营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机构职能 >> 政府工作部门

政府办

     

 

   一、工作职责
  船营区政府办公室是区政府的综合办事机构,是沟通和联系各方面的枢纽、桥梁,是区政府直接参与政务、掌管事务和进行后勤行政管理的职能部门。
    二、下设科室以及各科室工作职责
   (一)文秘科
  1、负责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日常文件和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出的各类文件的起草、修改、审核、送审工作。
  2、负责上级机关交办的有关事项的通知转达和区政府各部门以及乡(镇)街、开发区报送区政府的请示、报告的处理。
  3、负责区政府全体会议、党组会议、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和其他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
  4、负责区政府的印信管理、机要保密以及各类文件的收发、印制、分送、催办、传阅、清退、立卷、归档、销毁工作。
  5、负责区政府各类文件、信函的交换工作。
  6、负责全区性活动、区政府领导集体活动的组织工作。
  7、负责区政府各会议室的使用登记工作。
  8、负责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大事记的记载工作。
  9、负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0、负责办公室的招商引资工作。
   (二)综合科 
  1、负责区政府重要文稿的起草和区级领导同志的各种报告、会议讲话文字起草工作;根据领导意见,负责会同有关部门修改以区政府名义召开的各种专业会议的政府领导讲话材料。
  2、根据上级和区政府领导的部署要求,会同有关部门,总结区政府全年或季度工作,制定区政府全年或季度工作要点。
  3、负责区政府重点工作的调查和研究。围绕区政府中心工作,对涉及全局和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及人民生产和生活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情况和依据。
  4、参加有关会议和随同领导深入基层了解情况,研究问题。
   (三)督查议案科(政务公开办公室)
  1、了解和掌握上级机关和区政府有关文件、重大决策、工作部署在全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领导反映。
  2、做好政府各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的组织审查工作。
  3、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对区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办公会议、专题会议所决定事项的贯彻情况。
  4、对领导批示、交办和上级要求检查处理的重要事项及新闻单位反映的有关全局性问题进行督促及必要的协调。
  5、负责需区政府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分办、催办、审核把关工作;负责与区人大、区政协的日常联系;对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6、负责搞好人大、政协视察活动的服务工作,并负责起草区政府向区人大所做的有关报告。
  7、负责组织协调全区政务公开工作。
   (四)应急办(区长电话室)
  1、及时掌握和报告区内外相关重大情况和动态,办理向区政府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 
  2、负责协调和督促检查各部门应急管理工作。 
  3、协助区政府领导处置突发公共事件。
  4、负责区长公开电话的有关工作;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办理市长公开电话交办的事项;指导区政府各部门监督电话工作;建立区长公开电话网络,处理电子信件;负责协助信访部门接待来访人员。
   (五)信息中心
  1、负责全区信息网络建设的管理和指导工作。
  2、负责全区信息网站的建设和信息发布工作。
  3、负责各单位、各部门信息员的培训。 
   (六)信息科
  1、负责区政府政务信息的搜集、整理、编发工作。
  2、负责向上级政府机关报送信息。
  3、负责编发《船营政务》、《参考》等信息资料,反映重要的区情动态,反映基层工作,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4、负责全区政府系统政务信息网络建设及政府各部门信息员的业务培训、指导、考核工作。
   (七)法制科 
  1、负责推进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协调依法行政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2、负责办理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清理。
  3、确认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及管理有关行政执法证件。
  4、承办区政府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5、组织起草部分规范性文件草案,审查、修改区政府各部门报送区政府审议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承办上级交办的法律、法规和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
  6、指导各乡镇街的政府法制工作。
   (八)外事侨务科
  1、负责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外事和涉外工作及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2、负责有关归侨、侨眷及出访、来访的方针、政策、法规的咨询服务。
  3、负责做好保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的工作。
  4、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的社会救济的扶贫工作。
  5、负责华侨、外籍华人、港澳同胞的捐赠事宜进行联系、协调。
  6、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对华侨、外籍华人的宣传工作。
  7、负责外事侨务工作档案管理等日常事务工作。
  8、负责市外事侨务办公室交办的日常工作。
  9、帮助协调我区有关外事和涉外活动的相关工作。
  10、帮助协调有关部门处理重大的涉外事项工作。
  11、负责外事侨务的其他相关工作。
   (九)行政科
  1、负责冬季、春初的清雪任务。
  2、负责美化绿化工作。
  3、负责办公用品管理及采购工作。
  4、负责领导办公室机关办公楼和机关会议室的卫生管理。 
  5、负责公共机构节能降耗统计指导工作。
  6、负责工勤人员管理工作。
  7、负责其它各类活动组织工作。
   (十)财务科
  l、负责会计法、财经纪律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管理等项法规的贯彻执行,并负责监督检查。
  2、做好债权、债务的清理清算及财产清查工作。
  3、严格掌握开支标准,对不合理的费用要坚决抵制;行节约,反对浪费。
  4、妥善保管好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等财务档案资料。
  5、认真保管好印章。空白支票、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确保安全、完整、无缺。
   (十一)保卫科 
  1、督促、检查消防管理条例和安全防火十项标准的贯彻落实,切实做好防火工作。 
  2、加强对机关门卫、更夫和保安人员的指导和领导工作。
  3、重点搞好区领导办公室和机关要害部门、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4、坚持入院验证制度。加强入院人员、机动车辆的管理,严格出院携带物品的盘查、检验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上访人员的疏导工作。
  5、做好节假日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部署,抓好机关的治安执勤工作。 
  6、完成领导和公安机关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
   (十二)后勤服务处
  1、负责管理区机关食堂、招待所,为机关干部职工提供高质量服务。
  2、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区里组织开展的各种重要活动的后勤保障服务。
   (十三)房管科
  1、负责区直机关办公楼的用水用电、供热等工作。按计划组织实施对区直机关办公楼的供水、供电、供热、排水等设施的大中小修。负责基建工程的计划实施。
  2、做好区直机关通讯设备的管理及维修,保证通讯畅通。
  3、负责区直机关房改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房产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4、做好区职工家属住宅楼维修、安居工作。
   (十四)政务服务中心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文件、规章制度及办法,提出全区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贯彻落实区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了解掌握、综合分析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意见和建议。
  3、组织协调、综合指导、监督检查全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及区政府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
  4、指导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用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推行办事公开工作。
  5、受理和办理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开展政务公开的社会监督工作。
  6、协调区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总结推广政务公开工作的典型经验。
  7、推进政务公开网络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区各单位、各部门做好网上政务公开工作。
  8、负责区政府政务中心各项业务管理、协调、监督和日常行政管理;研究提出规范区政府政务中心各项业务运行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9、组织区政府部门行政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等进入区政务服务中心,实行
一厅式集中受理和办理。
  10、对进入区政务中心
窗口的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和考核;对公民、法人及其他经济社会组织的请求或投诉进行受理、交办、催办和督查。
  11、指导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组织指导、监督检查中心窗口部门规范、高效、优质服务。
   三、办事程序及时限 
  1、公务接待洽办和办理赴外地及出国手续签批工作,由文秘科按各项公务活动的有关程序规定及时办理。办理涉外婚姻手续须持本人户口所在地婚姻证明介绍信、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及对方护照,到侨务科办理,随到随办。
  2、信息工作,一般信息3日内报送,紧急信息立即报送。
  3、区长电话室工作由区长电话室本着按地区、按系统、分级负责的原则办理。一般事项3日内办结,较复杂的事项1周至1个月内办结,需立案处理的3个月办结。
    四、服务承诺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依法行政,在政策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达到服务对象满意。
    五、违诺追究
  对违诺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严重者予以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