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吉林市昌邑区政府有关要求,由昌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编制的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指标统计表。
一 概 述
2008年,昌邑安监局按照区政府深入推进政务公开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深化政务公开内容,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主要情况如下:
(一)加强领导,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成立了昌邑安监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着力做好本局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履行“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职责;二是组织编制了昌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并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区政府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了本部门的职责、办事程序、公开方式和办理时限等内容。
2008年,昌邑安监局把办事公开纳入了工作目标管理,制定并完善了本系统推行办事公开的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了办事公开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办事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等内容,切实提高了办事公开规范化水平。
二 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类别和数量:
2008年,昌邑安监局全年主动公开政务信息54条,已全部实现文本电子化。其中,机构职能3条,占6%;工作信息与工作动态40条,占74% ;法律依据6条,占11%;其他信息5条。
(二)政务公开形式
为突显方便群众知情、办事和监督的原则。2008年,我们印制了三百多本《办事指南》,集中放置在区政务大厅。《办事指南》详细公布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证明》的法律依据、审批条件、审批程序、承诺时限和所需申报材料,深入推动了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昌邑安监局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通过报纸、政府网站等公共媒体,进行全方位公开,让公众及时、有效地获得公开信息。
三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08年,昌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未收到有关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 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08年度,昌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申诉案件(包括信访、举控)。
五 政务信息公开机构人员及经费情况
2008年,昌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设立了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长为局长李德玲同志,副组长为副局长王洪彬同志,领导小组下设兼职办公人员2人。
六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虽然本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实效,但和区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以及公众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不足。2009年,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务公开的要求,不断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在公开广度、深度以及方便群众需要等方面进一步提高,使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步上新台阶。一是继续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申请受理机制、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等工作机制;二是加强政务公开载体建设,不断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大力推行社会公示与听证等适应现代社会发展要求的公开形式;三是提高审批效能,实现一般事项即时办理、复杂事项承诺办理、相关事项并联办理、急办事项加急办理的“一站式”服务,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