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现公布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工作概述、围绕上级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八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电话:62755237,电子邮箱:2331981620@qq.com。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2017年,在原有基础上及时调整了机关事务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要求,确立了分管领导,明确局办公室负责协调、检查、审核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调整科室信息联络员,具体负责全局和各科室内部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2017年以来,按照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已建立和实施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确保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是建立并执行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工作制度;二是建立并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前审查制度;三是建立并执行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2017年,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有基础上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进行了及时调整和更新,并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公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一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维护管理。除进一步健全完善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信息公开目录、指南等内容外,每月定期、专人更新平台信息内容,确保应公开的信息主动公开,依托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建设本单位、本系统公开、透明、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
二是加强其他载体建设。利用报刊、电视、广播及宣传栏、公开栏等传统媒介,建立按时发布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机制,及时向社会和群众公开政府信息。
二、围绕上级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为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围绕上级工作部署及时对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具体部署,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的科室,确保信息及时公开。我局积极推进后勤保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进涉及民生、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公开,做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及验收、重点减排工程建设和进展情况等信息公开。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2017年,本单位没有虚假和不完整的政府信息发布。
(二)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条。其中:规范性文件0条,工作动态0条,行政执法0条,行政审批0条,财政信息0条,人事信息0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3条,;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
(三)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
本局把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出及时更新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外,积极做好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报送和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后勤保障信息内容及时发布,及时更新。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
2017年本局未发生受理、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
2017年本局未发生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
(三)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情况
把本局办公室设立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接待场所,负责接待和受理群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同时在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窗口、平台等媒介公布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告知信息获取方式、公开受理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本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本局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7年,本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部门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距离,主要表现在:
一是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和形式有待进一步加强。虽然2017年公开内容数量有所增加,但是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和范围还需要进一步加强,距离上级部门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此外在公开的形式上,还应更充分运用电视、网站、报纸等媒介,提高政府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高便民性。
二是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根据要求,本局在公开信息的更新维护、文件报备、监督约束等方面还存在着工作机制不健全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
(二)今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本局自身建设、提高服务水平的重要内容,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细化任务,完善本局政府信息有关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本局相关工作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
三是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质量。根据《条例》的要求,在切实抓好保密审查的基础上,强化时效性,及时主动发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
昌邑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8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