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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昌邑区财政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13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吉林市昌邑区财政局编制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41月1日起至202412月31日止。本年报通过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网址:http://xxgk.jlscy.gov.cn/gzbm/czj_1/ndbg/)。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昌邑区财政局办公室,地址:吉林市昌邑区中兴街105号,邮编:132000,电话:0432-62755119,邮箱:cyqczj@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将政务公开与财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全面提升财政信息公开的规范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聚焦重点领域,提升公开质效。严格按照预决算公开管理规定,全面公开昌邑区各预算单位的年度预决算信息,涵盖收支总表、收入表、支出表、财政拨款收支表等核心报表,细化“三公”经费、项目支出等重点科目,同步附编制说明和绩效目标,清晰列明资金安排依据和使用方向。所有预决算信息均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集中发布,切实保障公众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推进财政涉农资金信息公开。加大门户网站涉农资金专版主动公开公示力度。按照相关规定,对涉农资金进行公开公示,将涉农资金纳入监管系统进行监管。建立监督管理机制,通过对涉农资金的公开公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和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三)深化落实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信息公开。2024年,全年通过政务公开发布补助资金分配、项目安排、实施进展等各类公告7期,涉及惠农补贴资金共计8678万元,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834万元。通过深化公开,资金的透明度、公信力显著增强,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知晓率、满意度得到提升,有效防范了资金使用过程中的潜在风险,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40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距离上级要求与群众期盼仍存在一定差距针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在下一年的工作中将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确保依法应主动公开的信息能够做到准确、全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