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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昌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0    点击数: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吉林市昌邑区住建局编制了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昌邑区住建局党政综合办公室,地址:吉林市昌邑区江湾馨城9号楼10-1邮编:132002,电话:0432-62441282,邮箱:540657189@qq.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和部署,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组织领导,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展公开形式,健全工作机制,有效提高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高度。现将2020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及其开展工作情况。为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根据领导班子调整情况,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领导工作分工,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局中层干部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为了将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信息查询工作做实做好,在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基础上,我局配备了1名信息发布员,并落实了办公场地、设备;局长明确要求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要本着“规范、明了、方便、实用”的原则。根据这一原则,我们将公开栏等设在群众便于阅览的地方,比如在局办公楼内和各科室设置了公示栏和公示牌。另外,我们还采用电视媒体、报纸及网络平台等形式将有关政务予以公布。凡涉及组织人事工作的,在全局逐级向群众公开;涉及一些热点、焦点问题,直接公开到人。局长还明确要求政务公开必须做到尽快、及时,常年公开、定期公开与随时公开相结合,事前公开与事后公开相结合,对已公开的内容还要注意随时更新。

(二)建立健全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着眼于建机制、管长远,积极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以学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重点,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对上传材料认真审核,严把法律关、政策关、文字关和保密关,确保了职责范围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全面、及时、准确、规范。

(三)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定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机构职能、履职依据、人事信息、重大事项等在规定时限内主动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

(四)主动公开情况。2020年度报告突出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数据的统计和实际工作情况的报告,设计更加科学,针对性更强,统计的数据更加详实,体现的工作更加具体,更有利于人民群众监督信息公开工作,全年共向宣传部多彩昌邑信息平台报送稿件61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2

2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0

+48

8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4

4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2020年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总数量(非新闻类、消息类):2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度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信息公开形式不够多样,部分信息更新不够及时的问题。下一步,我局将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提高公开效率。顺应分众化、差异化的传播趋势,提升政务信息发布平台建设水平,不断扩大影响力。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1个,设在党政综合办公室。配备政府信息公开兼职人员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