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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昌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0    点击数: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吉林市昌邑区住建局编制了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11月1日起至202112月31日止,本年报通过昌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网址:http://xxgk.jlscy.gov.cn/gzbm/fcj_1/xbgkml/)。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昌邑区住建局党政综合办公室,地址:吉林市昌邑区江湾馨城9号楼10-1邮编:132002,电话:0432-62792102,邮箱:1738258218@qq.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和部署,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组织领导,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展公开形式,健全工作机制,有效提高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高度。现将2021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组织推动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根据领导班子调整情况,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领导工作分工,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局中层干部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为了将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信息查询工作做实做好,在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基础上,我局配备了1名信息发布员,并落实了办公场地、设备;局长明确要求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要本着“规范、明了、方便、实用”的原则。根据这一原则,我们将公开栏等设在群众便于阅览的地方,比如在局办公楼内和各科室设置了公示栏和公示牌。另外,我们还采用电视媒体、报纸及网络平台等形式将有关政务予以公布。凡涉及组织人事工作的,在全局逐级向群众公开;涉及一些热点、焦点问题,直接公开到人。局长还明确要求政务公开必须做到尽快、及时,常年公开、定期公开与随时公开相结合,事前公开与事后公开相结合,对已公开的内容还要注意随时更新。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建立健全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着眼于建机制、管长远,积极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以学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重点,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对上传材料认真审核,严把法律关、政策关、文字关和保密关,确保了职责范围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全面、及时、准确、规范。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全面提高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接收、审查、办理、答复程序,确保依申请答复工作答复及时、记录清晰、存档完整。对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对申请内容进行全面认真地调查研究,作出准确判断,区分不同情况,依法依规作出正确答复,坚决杜绝不予理睬、不予答复和不经调查就轻率答复的现象发生。要及时答复申请,应当公开的,通过适当形式提供政府信息,切实提高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效率和水平。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定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机构职能、履职依据、人事信息、重大事项等在规定时限内主动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2021年度报告突出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数据的统计和实际工作情况的报告,设计更加科学,针对性更强,统计的数据更加详实,体现的工作更加具体,更有利于人民群众监督信息公开工作,全年共向宣传部多彩昌邑信息平台报送稿件72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距离区政府的规定、要求相比,仍有不足。针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在下一年的工作中,我局将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确保依法应主动公开的信息能够做到准确、全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