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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昌邑区交通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12-31    点击数: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我局编制了吉林市昌邑区交通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911日起至20191231日止。本年报通过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网址:http://xxgk.jlscy.gov.cn/jlsml/)。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吉林市昌邑区交通局,地址:吉林市中兴街105号,电话:0432-62755168

一、总体情况    

(一)夯实基础,健全组织机构。作为区政府职能部门,根据《条例》的有关规定,加大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建立昌邑区交通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组织协调、分管领导及科室间密切配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制定印发《昌邑区交通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将方案分解细化,把责任落实到人,让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确保了此项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做,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良好工作局面,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二)突出重点,规范工作内容按照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政府的工作安排,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局内的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围绕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及时、有效地公开政府信息,重点推进对辖区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农村公路管理制度、渡口渡船安全等公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公开。严格把控政府信息质量,由专人负责编写政府信息,经领导审核校稿后发布,保证了政府信息内容有高度、有深度、有维度

(三)明确分工,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了局机关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并进一步规范了制度细则。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要求。从事信息公开专职人员1名,兼职人员1在全局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培训2次。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制定依申请公开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三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四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在公开发布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与所涉及的其他行政机关进行沟通、确认,保证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共9条。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主要通过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信息。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2019年,我局未收到通过正式途径申请的信息公开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到目前为止,我局尚未出现因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是:一是各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还有待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丰富。为解决这两项问题,我局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要求。从事信息公开专职人员1名,兼职人员1在全局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培训2次。二是对各科室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情况实施全面的效能监察。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重点是全区农村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更新栏目内容,做到图文并茂,量质并举。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两项问题已全部解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今后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贯彻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的要求,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方便群众监督为原则,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及考核落实,不断把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发展的轨道。对照《条例》实施要求,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梳理、调整和完善,对民生类信息和人民群众高度关注、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做好及时、准确且实质性公开,切实维护公众的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