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区政府的工作安排,我局编制了昌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投诉举报情况,机构建设、保障经费和培训会议情况,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等七部分组成。本年报通过吉林市昌邑区公众信息网(http://www.jlscy.gov.cn/Main/Index.asp)向社会公开。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地址:吉林市中兴街105号,邮编:132002,电话:0432-62755063,邮箱:1185396588@qq.com。
一、基本工作情况
2016年,昌邑区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积极作为,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年度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大力加强制度建设、载体建设,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一)大力推进了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区政府下发了政府信息公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召开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加强了日常工作指导,推动了局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落实。一是推动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局有效公开了财政预决算与“三公”经费、重大建设项目、公共监管与服务等重点领域、重要方面和关键环节的信息得到有效公开。据统计,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余条。二是推动了就业信息公开。目前各单位信息公开情况较好。据统计,在吉林市昌邑区公众信息网,就业信息等在吉林市昌邑区公众信息网上公开信息10余条。
(二)突出抓好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着眼于建机制、管长远,积极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划了红线、列了“负面清单”,使局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和责任追究有了明确而具体的依据,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更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和监督手段。各单位普遍建立政策解读与舆情回应机制,加强了重点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
(三)积极创新了信息公开载体和方式。适应现代信息传播技术的发展,在不断拓展广播、电视、报纸、公开栏、公开板的基础上,创新了公开载体和公开方式。一是积极利用现代互联网技术传播信息。各单位目前主要依托吉林市昌邑区公众信息网及政务微博公开各类政策和办事信息。二是利用移动通信技术公开信息。就业局采用手机微信公开活动信息,使群众可以随时随地接收相关政策和办事信息。三是利用电子显示设备公开信息。就业局办事大厅广泛采用电子触摸屏(公开屏)、LED大屏幕公开各类政策和办事信息。四是创新公开的方式方法。积极利用“局长接待日”、“法律服务工作者进村屯”、“3·15”宣传月等形式公开信息。
(四)有效抓好了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考核工作。2016年度报告突出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数据的统计和实际工作情况的报告,设计更加科学,针对性更强,统计的数据更加详实,体现的工作更加具体,更有利于人民群众监督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6年全局主动公开信息58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信息6条,制发规范性文件1件。主动公开的规范性文件信息数量占全局主动公开信息总数的比例为10%。数据不断创新高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深入人心,社会公众公开意识不断增强,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高度关注政府信息公开,这是社会大背景。二是区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在不断提升,推进工作的力度在不断加大,公开能力在不断提升。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在公开的 58条信息中,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为27条,占比为46.6%;通过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为10条,占比为17.2%;通过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为5条,占比为8.6%;通过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16条,占比为27.6%。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一是网站是信息公开的最重要途径;二是有的信息是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进行公开的。
三、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情况。2016年,全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20余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2016年,政策解读稿件发布5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2次;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2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全局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投诉举报情况
(一)行政复议情况。全年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案件0件。
(二)行政诉讼情况。全年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诉讼案件0件。
(三)投诉举报情况。全年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投诉举报事项0件。
六、机构建设、保障经费和培训会议情况
全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总人数为2人。全年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2次。
七、存在问题及2017年工作打算
2016年政府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信息工作服务工作认识不足,有效信息的发布才能更好发挥职能,行使功效,充分提升对信息工作的重视程度;二是信息数量和质量存在差距,工作中事事都有新闻点,但缺少捕捉信息亮点的眼睛,信息内容过于简单。
针对信息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在新一年工作中,我局将在原有信息发布制度中完善监督奖励制度,提升干部编写信息的积极性,利用网络、报刊等媒体组织干部进行学习,强化信息点的捕捉,提高信息质量,充分利用信息阵地为工作服务,促进本局工作更好的为经济建设服务。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6年度)
昌邑区人社局
2017年1月17日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2016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58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6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1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7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6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2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5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2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2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