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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昌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8    点击数: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吉林市昌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了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通过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信息公开专栏项社会公开(http://www.jlscy.gov.cn)。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11月1日起至202112月31日止。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昌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地址:吉林市中兴街105号,邮编:132002,电话:0432-62755063,邮箱:1185396588@qq.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昌邑区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积极作为,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年度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大力加强制度建设、载体建设,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一)健全工作机制,做好工作部署。由于人员变动,为使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人社局调整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在此基础上,积极参加区级信息公开会议及业务培训,及时编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及年报,及时按照要求上报相关材料。

(二)建立健全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着眼于建机制、管长远,积极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划了红线、列了“负面清单”,使局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和责任追究有了明确而具体的依据,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更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和监督手段。各单位普遍建立政策解读与舆情回应机制,加强了重点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

(三)积极创新了信息公开载体和方式。适应现代信息传播技术的发展,在不断拓展广播、电视、报纸、公开栏、公开板的基础上,创新了公开载体和公开方式。一是积极利用现代互联网技术传播信息。各单位目前主要依托吉林人社、吉林市昌邑区公众信息网及政务微博公开各类政策和办事信息。二是利用移动通信技术公开信息。就业局采用手机微信公开活动信息,使群众可以随时随地接收相关政策和办事信息。三是利用电子显示设备公开信息。就业局办事大厅广泛采用电子触摸屏(公开屏)、LED大屏幕公开各类政策和办事信息。四是创新公开的方式方法。积极利用“法律服务工作者进村屯”、“3·15”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形式公开信息。

(四)有效抓好了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考核工作。2021年度报告突出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数据的统计和实际工作情况的报告,设计更加科学,针对性更强,统计的数据更加详实,体现的工作更加具体,更有利于人民群众监督信息公开工作。全年本级处理了3起依申请公开事项,维护了群众利益,维护了法制的权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政府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信息工作服务工作认识不足,有效信息的发布才能更好发挥职能,行使功效,充分提升对信息工作的重视程度;二是信息数量和质量存在差距,工作中事事都有新闻点,但缺少捕捉信息亮点的眼睛,信息内容过于简单。

针对信息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在新一年工作中,我局将在原有信息发布制度中完善监督奖励制度,提升干部编写信息的积极性,利用网络、报刊等媒体组织干部进行学习,强化信息点的捕捉,提高信息质量,充分利用信息阵地为工作服务,促进本局工作更好的为经济建设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全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总人数为1人。全年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