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昌邑区文化和旅游局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公开办【2019】60号)要求,我局编制了吉林市昌邑区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
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截止为2019年3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通过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网址: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文化和旅游局政府紧紧围绕全区发展大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等有关法规,加强组织领导,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展公开形式,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推动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现将2019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为使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区文化和旅游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了责任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宜,使政务公开工作真正做到有人抓、有人管。同时,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调度工作情况,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二)强化信息公开,及时更新信息。为贯彻落实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文件要求,区文化和旅游局在昌邑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及时做好了相关信息的填报及更新工作,并指导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做好公共事业单位的办事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度文化和旅游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发布和更新信息2条,做到100%公开。主要是工作部署安排等。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9年度,未收到依申请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条例》要求全面展开,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方面仍需加强;三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2020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提高主动公开意识,做好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工作的主动性;二是认真学习、研究、贯彻、落实《条例》相关要求,进一步提高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三是规范公开内容。按照《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要求,加强保密教育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信息公开依法、及时、准确、便民、安全。特别是把群众最关心、与人民利益最直接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增强政务工作的透明度。
吉林市昌邑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