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6年3月1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上级的工作部署,现编制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机构建设保障经费和培训会议的情况、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附表等八部分组成。该报告全面客观的反映了本地区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本年报通过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125.32.42.177:81/zwdtSjgl/)向社会公开,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昌邑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地址:吉林市中兴街105号,邮编:132002,电话:0432-62755035,电子邮箱:cyqfgj@126.com。
一、基本工作情况
1、加强领导,完善机构。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区发改局成立了由局长周建勋担任组长,各内设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办公室兼),配备了2名专兼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发改局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
2、健全机制,规范制度。一是建立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科室的重要日程,强化“一把手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整体推进、良性互动的工作体系。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公开制度,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有序运行。
3、顺畅运行,规范管理。区发改局对政务信息进行认真梳理,分门别类,区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于公开的政府信息三大类,除了要保密的信息外,涉及到老百姓切实利益的信息一律公开,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完整。同时,注重定期维护和更新公开信息,遇重点和应急事件等特殊情况随时更新,并由分管领导做好监督和指导,保证了政务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5年度我局主动公开信息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2015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3条,其中内容工作动态信息2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昌邑区发展和改革局主要通过三种形式公开信息:一是通过“昌邑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发展改革局的内设机构、职能、政策法规、承诺制度、工作动态等内容。二是设立“62755010”价格举报暨政策咨询电话,受理价格举报案件,同时解答群众提出的价格咨询,解答等问题。三是通过发展和改革局政务公开揭示版,公布部门职责、机构设置和领导分工等。
(四)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公开内容及时,力求时效快,不拖延、不误时、不搁置。
三、回应解读情况。
截止2015年末,全局未发生回应解读情况。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度未接到受理信息公开申请。
五、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截止2015年末,未发生与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六、机构建设、保障经费和培训会议情况
截止2015年末,全局从事信息公开工作2人,其中专职0人,兼职2人;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保障经费情况以及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七、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
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工作在公开广度、深度以及便民性还存在不足,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在信息公开内容上对企业关心的热、难点问题偏少。为了更好的完成2015年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如下:
1、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和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意识和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2、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相结合。
3、完善信息公开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一整套的信息筛选和发布机制,建立相应的归类查询制度。
八、附表
本报告数据源自《发展和改革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表》,具体见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2015 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3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3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0 |
单位负责人:周建勋 审核人:丁鲁维 填报人: 李哲
联系电话: 62755035 填报日期:2016年3月21日